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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半岛体育股权投资基金_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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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d半岛体育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股权投资比较零散,尚不构成组织化的力量, 也没有成为一个行业。1946年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被公认全球第一家以公司形式运作的创业投

  早期的股权投资基金主要以创业投资基金形式存在。1953年。美国小企业管理(SBA)成立,该机构 直接向美国国会报告,专业促进小企业发展职责。1958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 (SBIC),一低息贷款好金融担保的形式鼓励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通过小企业投资公司增加对小企业的 股权投资。从此,美国的创业投资市场开始迅速发展。1973年,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VCA)成立,标志着 创业投资在美国发展成为专门行业。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创业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小成长型企业,此时的创业投资基金为经典的狭义的 投资基金。20世纪70年代以后,创业投资基金开始将其领域拓展到对大型成熟企业的并购投资,相应的, “创业投资”概念从狭义发展到广义。 1976年KKR成立以后,开始出现了专业化运作的并购投资基金,即经典的狭义意义上的私人股权投资 基金。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第四次并购浪潮总催促生了黑石(1985年)、凯雷(1987年)、和德太 投资(1992年)等著名并购基金管理机构的成立,极大地促进了并购投资基金的发展。 过去,并购基金管理机构都是作为美国创业投资协会会员享受相应的行业服务并接受行业自律。但随着 并购基金数量曾多及所管理资产规模的扩大,2007年,KKR、黑石、凯雷、德太投资等并购基金管理机构 脱离美国创业投资协会,发起设立了主要服务于并购管理机构,即狭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美国私人股

  2013年4月,鉴于创业投资基金通常不会导致风险外溢,为建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

  我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国作为新加转轨经济形态的基本特点,政府推动对 促进早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起关键性的作用。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推动下,我国股权投资基金 行业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 (一)探索与起步阶段(1958年~2004年) 此阶段的探索与起步主要沿着两条主线进行。 一是科技系统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最早探索。早在1985年3月,由原国家科委牵头有关部委草拟的《 中央关于科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明确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 业投资给予支持”。随后,根据的精神,1985年9月,经国务批准,原国家科委出资10亿元人名币成 立了“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1992年国务院下发《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明确要求开辟风险 投资等多种资金渠道,支持科技发展。随后,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等地分别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 了以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为名的创业投资机构。特别是在1995年,中央,国务院发不了《关于加速科学技 术进步的决定》,首次提出在全国实施科教战略。此后,原国家科委进一步加强对创业投资的研究。1998年 1月,原国家计委等多部委组织成立“国家创业投资机制研究小组”,研究推动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国家财经部门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探索。鉴于当时在全球范围内“股权投资基金”慨念还没有流行起来, 人们使用较多的慨念是“创业投资基金”,而创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的显著区别是“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证卷, 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产业”,20世纪90年代国内财经界也将创业投资基金称为“产业投资基金”。1993年8月, 为支持淄博作为全国农村经济改革试点示范围区的乡镇企业改革,原国家体改委和人民银行支持原中国农村

  与其他投资基金相比,股权投资基金的现金流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特点。 在基金募集过程中,股权投资基金通常采用承诺资本制。投资者这设立基金的合同文 件中承诺将向基金出资,并在合同中约定缴款的条件,并在条件达到时实际履行缴款出资 义务。投资者承诺向基金投资的总额度称为认缴资本,投资者在某一时间内实际已经完成 的出资称为实缴资本。 基金成立后,通常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投资计划,在此期间,投资者实缴资本中尚未 投资出去的部分称为未投资资本。多数股权投资基金会约定,暂时闲置的未投资资本只能 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资产。 基金从被投资企业实现退出后,已退出方式不同,可能会通过公开或私下股权转让、 企业清算等渠道实现投资退出,获得退出金流。退出投资项目后实现的收益,按投资者与 管理人的约定进行分配。

  (一) 基金期限 基金期限也称为基金存续期,是基金投资者约定的基金存续时长。通常情况下,基金 存续达到了期限,就应该进行基金的清算。在实践中,各方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可能会约 定。虽然基金达到了存续期限,但是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仍有一些尚未实现退出时,基金的 存续期限可以进行一次或数次延长不超过一年。 (二)投资期与管理退出期 基金期限分为投资期与管理退出期,基金管理人通常需要在投资期内完成基金的全部 投资,在管理退出期内,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进行投资后管理及退出投资项目的工作。根 据约定,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期与管理退出期内所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可能实行不同的费率。 (三)项目投资期 项目投资周期(Time Horizon)是指股权投资基金对某个投资项目进入到新的项目中 去bd半岛体育。多数股权投资基金对滚动投资会进行一定的限制,比较多见的是限制在基金期限内的 滚动投资行为。

  股权投资基金的市场参与主题主要包括投资者、管理人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就收益分配而言, 则主要在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进行。 股权投资基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所投资企业分配的红利以及实现项目退出后的股权转让所得。 基金的收入扣除基金承担的各项费用和税收之后,首先用于返还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本金。全部投 资者获利本金返还之后,剩余部分为基金利润。 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前述专业性特点,对于基金管理型的要求较高,因此,作为一个基本做 法,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通常参与基金投资收益的分配。通常情况下,管理人因其管理可以获 得相当于基金利润一定比例的业绩报酬(Car~ry)。 根据股权投资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的约定,有时候管理人需要先让基金投资者实现某一门槛收 益率(Hurdle Rate)之后才可以参加与利润的分成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运作模式和特点 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是其实资本增值的全过程。从资本流动的角度出发,资本性hi俺是从投资者流 向的股权投资基金,经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在流入被投资其企业。在投资之后的阶段,基金管理人通常 会以各种方式参加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待企业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之后选择合适的时机再从被投资企业退 出,进行下一轮资本流动循环。与资本流动相对应的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的四个阶段是募资、投资、管理和退 出。 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期限长、流动性较差,投资管理投入率资源多,专业性较 强,投资收益波动性较大等特点。 (一)投资期限长、流动性较差 由于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或上市企业的非公开交易股权,通常需要3~7年才能完成 投资的全部流程实现退出,股权投资因此被称为“耐心的资本”,股权投资基金也因而具有较长的封闭期。此 外,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流动性较差,在基金清算前,基金份额的转让或投资者的退出具有一定难度。 (二)投后管理投入资源较多 股权投资是“价值增值型”投资。基金管理人通常在投资后管理阶段投入大量资源,一方面,为被投资企业 提供各种商业资源和管理支持,帮助被投资企业更好发展;另一方面,也通过参加被投资企业股东会、董事 会形式,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以应对被投资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和企业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三)专业性较强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与管理涉及企业管理、资本市场、财务、行业、法律等多个方面,其提高收益与

  国内所称“股权投资基金”,其全称应为“私人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是指主要投资于 “私人股权”(Private Equity),即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 股权的投资基金。私人股权包括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 股、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公司债) 在国际市场上,股权投资基金既有非公开方式募集(私募)的,也有以公开 方式募集(公募)的。在我国,目前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 因此,所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准确含义应为“私募类私人股权投资基金”。 与货币市场投资基金、固定收益证券等“低风险、低期望收益”资产相比,股 权投资基金这一资产类别在投资者的资产配置中通常具有“高风险、高期望收益” 的特点。

  200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办法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在随后的2007年、 2008年、2009年,先后出台了针对于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并推出创业板。《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及 三大配套性政策措施的出台,极大地促进了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 2007年,受美国主要大型并购基金管理机构脱离美国创业投资协会并发设立美国股权投资协会等事件 影响,“股权投资基金”的慨念在我国很快流行开来。特别是在2007年6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 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开始实施,各级地方政府为鼓励设立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出台了种类繁 多的财税优惠政策,此后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迅速发展起来。与此同时,以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为名的非法 集资案也自2008年开始在天津等地发生并蔓延。此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11月发布了《关于促进股 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三)统一监管下的制度化发展阶段(2013年至今) 2013年6月,中央编办发出《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有中国证券卷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统一行使股权投资基金监管职责。2014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包括创业基金、并购投资基金等在内的私募类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私募类证券投资 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实行统一监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从2014年年初开始,对包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 记,对其所管理的基金进行备案,病陆续发布相关自律规则,对包括股权投资资金在内的各类私募基金实施 行业自律。

bd半岛体育股权投资基金_(图1)

  国际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经过70多年的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 国际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庞大,投资领域广阔,资金来源于广泛,参加机构多样。 在监管方面,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西方主要国家普遍加强了对股权投资基金行 业的监管。美国于2010年出台了《多德—弗兰克法案》,对原有的法律体系作出了进一步 修订与补充,提升了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审慎性。在基金及投资管理人注册方面,新法严格 了投资管理人的注册制度,收紧了股权投资基金注册的豁免条件,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并购 基金在联邦或州注册,创业投资基金可以有条件豁免注册。在信披露方面,新法不仅加强了 对股权投资业务档案底稿的审查制度,还通过修改投资者和合格买家的定义,提高了对股权 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 在欧洲,欧洲会议于2010年9月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法案》,2011年6月通过了 《另类基金管理人指引》,从而建立了针对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新的监管体系。新体系主要 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股权投资基金实行统一监管;二是监管的重点是基金管理人而 不是基金本身;三是抓大放小,重点监管基金的管理人;四是建立和强化信息披露机制;五 是强化对杠杆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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