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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何bd半岛体育投资证券十篇

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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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相对于银行存款有较高的利润空间和风险性,而证券市场的风险性可能导致资金运作的失败和市场的混乱。对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控制,可以从资金的流动方向以及运转状况进行分析预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程度的控制和防范。

  证券投资的风险性是对于未来预期收入的不确定性导致的,现期进行资金的证券市场投入,而未来的收入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就是证券投资市场的风险。未来收入的不确定可能是由证券发行方的信誉不足造成的,也可能是资金未来流动性的变化导致的。由于证券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相互联系,并且受到多种市场因素的影响,所以证券投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在证券投资中,投资人的目的是获取收益,利用本金的时间效益获取资金收益。投资人放弃自己持有的现金的使用权力,将使用权转移,并将消费的行为放在日后进行,并从中获取收益。证券投资收益的计算方法就是对证券的现金流进行折算,计算折现值。在进行证券投资之前,投资人首先要对证券的未来收益进行核算,并将证券的现期价格与未来收益进行比对,对与自己预期收益相符的证券进行投资。

若何bd半岛体育投资证券十篇

  金融市场的投资中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收益行性,但风险性和收益性的大小有所区别,形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是投资产品的流动性和经营流动状况不同。而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投资人,可以进行多样化投资,将投资的风险分散到各种投资理财产品中。多样化投资组合是指投资人将资金投入到证券和其它金融领域,从而降低投资风险的办法

  在投资人进行证券投资后,证券的价值可能发生动态的变化,并对投资人的收益产生影响。在投资人买入证券后,还可以进行证券的交易,在证券市场上通^购入和卖出活动控制投资的风险,提高自己的收益。投资人对于债券的现期价值和未来收益能够形成自己的判断,并将预期收益较低而现期价值较高的证券卖出,买入现期价格较低的证券,进行风险的规避。

  (1)技术分析理论。其主要是以图表为基础来对证券市场的市场行为给予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对市场未来的价格变化趋势给予准确的预测,其又被称之为图表分析理论。该理论需要进行三大假设,分别是价格沿趋势运动、市场行为包含一切信息、历史会重演。(2) 基本分析理论。其是以上市公司的基本财务数据为基础来进行的投资分析和决策,是美国机构投资者常用的一种投资风险分析方法。基本分析理论中所提及到的公司真实价值是由公司的现金流、增长率和风险等财务指标决定的,并且公司股票价格围绕价值上下范围进行波动,而且股票的内在价值直接决定其价格。因此,基本分析理论的核心环节就是对股票所具有的内在价值进行合理估算。(3)现资组合理论。其是在有效市场假说和理性人假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理论,是关于资本市场均衡和投资者的投资组合决策来开展的正证券投资行为。(4) 行为金融理论。其是行为经济学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分支,主要是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人们的感情、认知、态度等心理进行研究。

  要进行证券投资,首先要了解金融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律和资金融通的状况,并对金融证券市场的各种业务有基本的了解。证券市场由于各种行业和市场的变动而存在证券价值的波动性变化,投资人要规避证券投资的风险,提高自身的收益,就要掌握基本的证券市场运行规律,并了解自己在证券市场中进行买卖的权利,保障自身的证券买卖行为可行,能够根据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对证券进行购入和卖出。

  证券投资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而对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能够帮助投资人控制证券投资带来的风险。进行证券投资的风险预测,能够对证券市场中潜在的风险进行预警,并提前制定防范风险的措施,对自身财产安全构建保障机制。通过建立风险预测和分析机制,投资人能够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到各种投资活动中,通过多样化投资预先规避风险,实现现金的高效流动,并通过流动产生资金的增值。

  证券市场能够通过供求关系的平衡实现市场的内部调节,并建立供求定价机制,通过内部资金与证券的有序流动实现市场的自我调节和控制。但我国实行有控制的证券市场交易机制,政府能够对证券市场的进行调节和控制。这就可能对证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产生影响,阻碍资金的自由流通,对证券市场的自我调解和控制也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限制。证券市场自身供需机制的平衡在政府的控制下也可能发生变动,对证券市场的运行产生影响。因此,政府应减少对证券市场的控制。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证券市场的运转和资金流通,资金能够从投资者手中转移到资金需求方,实现本金的增值,投资者也能从中获取收益。但证券市场在运作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资金的使用状况和证券发行方的信誉都无法实现有效的控制,因而证券市场的风险也难以实现直接的控制。本文主要对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的相关概念进行介绍,并提出了控制证券投资市场风险的措施。

  1、提高对系统性风险的警惕;当整体行情出现较大升幅,当市场整体价值有高估趋势的时候,股民对风险意识逐渐淡漠时,投资者切不可放松对系统性风险的警惕。

  2、注意控制资金投入比例;股市行情的运行中始终存在不确定性因素,股市升幅较大时,投资者要将资金投入比例控制在可承受风险的范围内。

  3、做好止赢或止损的准备;投资者无法预测什么时候会出现系统性风险,随时做好止赢或止损的准备,一旦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时候,投资者可以果断斩仓卖出,从而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当今中国的证券投资学教材,对证券投资的研究对象的阐述较少,国内比较知名作者吴晓裘,赵锡军、李向科等在其主编的证券投资学中都没有对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进行界定和阐述,而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需要在学习中完善,在完善中学习,通过不断地总结和修正,逐步完善这一学科,这一研究对证券投资理论发展和实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大方面,直接投资是指各个投资主体为在未来获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而进行的实物资产购建活动。如国家、企业、个人出资建造机场、码头、工业厂房和购置生产所用的机械设备等。间接投资是指企业或个人用其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借以获得收益的经济行为。一切出于谋取预期经济收益为目的而垫付资金或实物的行为都可以看作是投资。

  证券投资是指间接投资,即投资主体用其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公司债券、公债等有价证券,借以获得收益的经济行为。证券投资属于非实物投资,投资者付出资金,购入的是有价证券,而不是机器、设备、黄金珠宝等实物。证券投资的收益一般包括股息、红利收益、资本收益、债息收益和投机收益。

  证券投资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活动,与一般意义上的投资相比,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性、期限性和变现性等特点。

  投机起源于古代,早期的投机以赚取地区差价为主要方式,不同区域对不同种类产品生产与需求的差别性,为投机者赚取买卖差价创造了条件。进入商品社会后,投机范围日趋广泛,它已伸展到生产、流通、金融等众多领域。

  投机的含义就是把握时机赚取利润。在证券投资学中,投机的基本含义则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做出投资决策,试图在证券市场的价格涨落中获利。而这种价格波动带来的获利时机同样赋予所有的社会公众,并未偏向某种特定的人,但事实上只有少数人把握住了这种机会。少数投机者之所以能够成功,不只是他们熟悉市场的习性,具有丰富的经验,准确的预见力和判断力,更主要的是具有承担风险的勇气。承担较大的风险,赚取高额利润就是投机者根本的信条。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他们往往偏重于通过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以图赚取正常利润的投资行为。

  证券投资与投机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对预测收益的估计不同。普通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时,较为重视基础价值分析,以此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证券投机者不排斥这些方法,但更重视技术、图像和心理分析。普通投资者除关心证券价格涨落而带来的收益外,还关注股息、红利等日常收益;而证券投机者只关注证券价格涨落带来的利润,而对股息、红利等日常收益不屑一顾。其次是所承担的风险程度不同。投资的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普通投资者对投资的安全性较为关注,主要购买那些股息和红利乃至价格相对稳定的证券,因而所承担的风险较小;投机者主要购买那些收益高而且极不稳定的证券,因而其所承担的风险较大。投机者既可能获得巨大的收益,也可能遭受巨大的损失。

  证券投资与投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在程度上有差别。因此要把投资与投机完全区分开来是很困难的。投资是不成功的投机,投机是成功的投资。

  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是证券市场运行的规律以及遵循其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的综合性方法论科学。具体地讲,就是证券投资者如何正确地选择证券投资工具;如何规范地参与证券市场运作;如何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决策分析;如何成功地使用证券投资策略与技巧;国家如何对证券投资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等等。从学科性质上讲,证券投资学具有下列特点:

  证券投资的综合科学性质主要反映在它以众多学科为基础和它涉及范围的广泛性。证券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它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股市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因此,资本、利润、利息等慨念是证券投资学研究问题所经常使用的基本范畴。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投资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证券市场运行,证券投资者的投资操作,所以必然涉及到货币供应、市场利率及其变化对证券市场价格以及证券投资者收益的影响。证券投资者进行投资决定购买哪个企业的股票或债券,总要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从而做出分析、判断。作这些基础分析必须掌握一定的会计学知识。证券投资学研究问题时,除了进行一些定性分析外,还需要大量地定量分析,证券投资、市场分析、价值分析、技术分析、组合分析等内容都应采用统计、数学模型进行。因此,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数学等方法对证券投资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证券投资学是一门综合性方法论科学。

  证券投资学虽然也研究一些经济理论问题,但从学科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来看,它属于应用性较强的一门科学。证券投资学侧重于对经济事实、现象及经验进行分析和归纳,它所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证券投资者所需要掌握的具体方法和技巧,即如何选择证券投资工具;如何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如何分析各种证券投资价值;如何对发行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如何使用各种技术方法分析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如何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组合等等,这些都是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方法和基本技能。从这些内容可

  当今中国的证券投资学教材,对证券投资的研究对象的阐述较少,国内比较知名作者吴晓裘,赵锡军、李向科等在其主编的证券投资学中都没有对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进行界定和阐述,而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需要在学习中完善,在完善中学习,通过不断地总结和修正,逐步完善这一学科,这一研究对证券投资理论发展和实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大方面,直接投资是指各个投资主体为在未来获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而进行的实物资产购建活动。如国家、企业、个人出资建造机场、码头、工业厂房和购置生产所用的机械设备等。间接投资是指企业或个人用其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借以获得收益的经济行为。一切出于谋取预期经济收益为目的而垫付资金或实物的行为都可以看作是投资。

  证券投资是指间接投资,即投资主体用其积累起来的货币购买股票、公司债券、公债等有价证券,借以获得收益的经济行为。证券投资属于非实物投资,投资者付出资金,购入的是有价证券,而不是机器、设备、黄金珠宝等实物。证券投资的收益一般包括股息、红利收益、资本收益、债息收益和投机收益。

  证券投资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活动,与一般意义上的投资相比,具有高收益性、高风险性、期限性和变现性等特点。

  投机起源于古代,早期的投机以赚取地区差价为主要方式,不同区域对不同种类产品生产与需求的差别性,为投机者赚取买卖差价创造了条件。进入商品社会后,投机范围日趋广泛,它已伸展到生产、流通、金融等众多领域。

  投机的含义就是把握时机赚取利润。在证券投资学中,投机的基本含义则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做出投资决策,试图在证券市场的价格涨落中获利。而这种价格波动带来的获利时机同样赋予所有的社会公众,并未偏向某种特定的人,但事实上只有少数人把握住了这种机会。少数投机者之所以能够成功,不只是他们熟悉市场的习性,具有丰富的经验,准确的预见力和判断力,更主要的是具有承担风险的勇气。承担较大的风险,赚取高额利润就是投机者根本的信条。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他们往往偏重于通过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以图赚取正常利润的投资行为。

  证券投资与投机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对预测收益的估计不同。普通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时,较为重视基础价值分析,以此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证券投机者不排斥这些方法,但更重视技术、图像和心理分析。普通投资者除关心证券价格涨落而带来的收益外,还关注股息、红利等日常收益;而证券投机者只关注证券价格涨落带来的利润,而对股息、红利等日常收益不屑一顾。其次是所承担的风险程度不同。投资的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普通投资者对投资的安全性较为关注,主要购买那些股息和红利乃至价格相对稳定的证券,因而所承担的风险较小;投机者主要购买那些收益高而且极不稳定的证券,因而其所承担的风险较大。投机者既可能获得巨大的收益,也可能遭受巨大的损失。

  证券投资与投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在程度上有差别。因此要把投资与投机完全区分开来是很困难的。投资是不成功的投机,投机是成功的投资。

  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是证券市场运行的规律以及遵循其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的综合性方法论科学。具体地讲,就是证券投资者如何正确地选择证券投资工具;如何规范地参与证券市场运作;如何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决策分析;如何成功地使用证券投资策略与技巧;国家如何对证券投资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等等。从学科性质上讲,证券投资学具有下列特点:

  第一,证券投资是一门综合性方法论科学。证券投资的综合科学性质主要反映在它以众多学科为基础和它涉及范围的广泛性。证券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它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股市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因此,资本、利润、利息等慨念是证券投资学研究问题所经常使用的基本范畴。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投资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证券市场运行,证券投资者的投资操作,所以必然涉及到货币供应、市场利率及其变化对证券市场价格以及证券投资者收益的影响。证券投资者进行投资决定购买哪个企业的股票或债券,总要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从而做出分析、判断。作这些基础分析必须掌握一定的会计学知识。证券投资学研究问题时,除了进行一些定性分析外,还需要大量地定量分析,证券投资、市场分析、价值分析、技术分析、组合分析等内容都应采用统计、数学模型进行。因此,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数学等方法对证券投资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证券投资学是一门综合性方法论科学。

  第二,证券投资是一门应用性科学。证券投资学虽然也研究一些经济理论问题,但从学科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来看,它属于应用性较强的一门科学。证券投资学侧重于对经济事实、现象及经验进行分析和归纳,它所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证券投资者所需要掌握的具体方法和技巧,即如何选择证券投资工具;如何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如何分析各种证券投资价值;如何对发行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如何使用各种技术方法分析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如何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组合等等,这些都是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方法和基本技能。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证券投资学是一门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科学。

  第三,证券投资是一门以特殊方式研究经济关系的科学。证券投资属于金融投资范畴,进行金融投资必须以各种有价证券的存在和流通为条件,因而证券投资学所研究的运动规律是建立在金融活动基础之上的。金融资产是虚拟资产,金融资产的运动就是一种虚拟资本的运动,其运动有着自己一定的独立性。社会上金融资产量的大小取决于证券发行量的大小和证券行市,而社会实际资产数量的大小取决于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能力和价格。由于金融资产的运动是以现实资产运动为根据的,由此也就决定了实际生产过程中所反映的一些生产关系也必然反映在证券投资活动当中。即使从证券投资小范围来看,证券发行所产生的债权关系、债务关系、所有权关系、利益分配关系,证券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委托关系、购销关系、信用关系等等也都包含着较为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因此证券投资学研究证券投资的运行离不开研究现实社会形态中的种种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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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证券投资的基本概念和范畴。证券投资过程中涉及许多重要的概念和范畴,如证券(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证券投资风险、证券投资收益等。明确这些概念和范畴,是研究证券投资的前提。

  5.1.2 证券投资的要素。证券投资活动离不开一定的条件或行为要素,证券投资者、证券投资工具、证券投资中介等是证券投资的实施要素。它们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分别起着不同但又不可或缺的作用。研究这些要素,对于准确、全面、深入地说明和理解证券投资运动过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1.3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空间。证券投资活动是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而证券市场本身是一个相当庞杂的体系,它由许多分支组成,证券市场的不同部分具有不同的活动内容,并分别满足不同的证券投资需要。只有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组成框架、基本结构和运行机理,才能进入这一市场并有效地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5.1.4 证券投资的规则和程序。证券投资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包括法规进行的。作为一种交易行为,它有特定的程序和步聚,制度规定是相当严密的。了解这些规则和程序,是从事证券投资的重要前提。

  5.1.5 证券投资的原则和内在要求。证券投资是一种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经济行为。因此安全、高效地进行证券投资,必须把握一些重要的原则和客观内在要求。按证券投资的客观要求行事,有助于避免证券投资中的盲目性,理性地入市操作,从而增加投资成功的可能性。

  5.1.6 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这是证券投资学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证券投资分析方法大致上可分为基本分析与技术分析两大类,而这两类分析方法又分别包含了大量内容,只有努力掌握这些分析方法,投资者才有可能为正确地选择投资对象,把握市场趋势。

  5.1.7 证券投资的操作方法。证券投资的操作方法是指实际买卖证券时,在进行投资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自身情况、投资目的等选择的具体操作模式、策略与手法。它与证券投资分析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它是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的,是对投资分析结果具体操作的反映。投资者个人的投资目的、条件乃至修养与气质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其操作方法。

  5.1.8 证券投资中的风险与收益。风险与收益总是伴随着整个证券投资过程。实际上,实现风险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正是证券投资者追求的目标。因此,研究证券投资中的风险与收益,自然成为证券投资学的核心问题之一。什么是证券投资风险和收益?它们的构成情况如何?怎样对证券投资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度量?如何实现收益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如何优化基于规避风险目的的投资组合等等,证券投资学均需做出相应的回答。

  证券投资是一门理论和应用并重的学科,要实现其研究目的并使这门学科不断发展,就必须坚持以下方法和要求:

  5.2.1 规范与实证分析并重,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研究方法。证券投资学要解决繁杂的理论命题并得出科学的结论,不仅要大量地运用逻辑思维,进行各种理论抽象和规范分析,还必须高度地关注证券投资的实践,进行广泛的实证分析。证券投资中涉及大量的技术问题,分析、决策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可能的制约因素,还必须尽可能弄清这些因素对证券投资的影响程度,而这些因素本身所具有的量化状态又可能决定证券投资收益与风险程度的差别。因此,证券投资学的各种结论的得出,都必须建立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运用的基础之上。

  5.2.2 强调结论、观点的特定性及适用背景,而不刻意追求其普遍适用性或惟一性。证券投资实践中的情况十分复杂,变数很多,市场走势往往还要受到投机及其他某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证券投资学中所给出的结论与观点也只能针对大多数情况或某些情况,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5.2.3 强调动态的全方位分析。证券投资学作为一门指导证券投资实践的学科,不仅要求完善其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告诉人们如何根据现象的现状和动态,判断事物发展的趋势,提高投资的成功率。

  不管是证券投资或者投机,都非常有必要搞清楚其研究对象,通过对证券市场投资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的分析,笔者总结出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它是一门研究证券市场运行规律以及遵循其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的综合性方法论科学。而如何正确地选择证券投资工具,规范地参与证券市场运作,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决策分析,成功地使用证券投资策略与技巧等等,对证券投资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崔勇主编.《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丛书》[M],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1.

  [2]蒲涛.刘险锋主编.《证券投资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12.

  [3]吴晓求主编.《证券投资学》[M].(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中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在现行制度中,证券公司因全额包销或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在承销期结束后如有未出售的证券,按承购价或约定的承购价转为公司的自营证券或长期投资,之后按照自营证券或长期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在新准则中,对因承销而带来的未出售证券在会计处理上如何处理,尚无对此的相关规定。那么,这种因承销业务而带来的未出售证券在初如确认时应该如何确认呢?

  由于新准则并未明确因承销业务而带来的未出售证券的会计处理,那么在初始确认这种性质的证券时,仍然可以依照之前的会计实践,确认为以下二种资产中的一种: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营证券)和长期股权投资。

  如果证券公司是打算在近期内出售该证券,这时还是应该将其归于自营证券。不过此时问题会产生。新制度下自营证券属于交易性金额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那么这时候这些因承销业务而带来的未出售证券的公允价值应该如何确定?因为证券公司的承购价或约定承购价是与投资者的认购价不同的,在全额包销的情况下,证券公司赚取的正是投资者认购价与证券公司承购价之间的差额。如一上市公司发行股票1000万股,证券公司以5元/股的价格承购并采取全额包销的方式承销,通过证券公司的承销,该公司1000万股以6元/股的价格发售,投资者的认购价是6元/股。证券公司以5000万元的价格买下1000万股,但只销售出去800万股,获取了4800万元的收入,尚有200万股未销售。那么此时,证券公司需将这200万股未出售证券转入自营证券的时候,如何确认公允价值?

  第二个问题是,由于新准则只是规定,在四类金融工具之间,初始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那么,如果证券公司在将未出售证券确认为自营证券之后,改变投资目的,计划长期持有该证券,能否将其由自营证券重新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如何确定?同样,如果证券公司不打算在近期内出售该证券而打算长期持有,将其初始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之后,证券公司改变持有目的,计划在近期内将股票出售,那么是否能够重新确认为自营证券,即交易性金额资产呢?

  针对第一个问题,即证券公司将因承销而带来的未出售证券转入自营证券的时候,如何确认公允价值,笔者认为应将证券公司的承购价格作为自营证券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定义,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证券公司承销发行企业股票的过程,只涉及证券公司与发行企业之间的交易,因此证券公司向发行企业购买股票的承购价,正是在证券公司与发行企业的公平交易中,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易的金额。证券公司在承销过程中发挥着金融中介的作用,并承担股票发行失败的风险。因此这一价格与投资者认购发行企业股票的价格的差别,实际上是证券公司所提供服务和所承担风险的代价。因此,不能以这二者价格的不一而将投资者的认购价作为证券公司确认自营证券时的公允价值,仍应以证券公司的承购价作为公允价值。同时,应在该未出售证券上市之日以上市收盘价将其调整为市价(公允价值),之后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第二个问题,即证券公司如果将因包销而持有的股票初始确认为自营证券或长期股权投资后,如果改变持有目的,是否能够重新确认?根据现行制度,企业由于投资目的改变或其他原因,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而计划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长期投资时按处置长期投资的会计处理进行处理。但在新准则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其他类别金融资产之间不再可以进行重分类。笔者认为,新准则的立法意图,是促使企业慎重对待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因为一旦一项投资被初始确认为或未被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无论其后其持有目的是否发生改变,都无法再进行重分类。同时,这一规定也杜绝了企业在各类金融资产之间随意划分类别从而调节利润的行为。根据这一意图,证券公司在将因承销而带来的未出售证券最初确认为自营证券之后,也不能再进行重分类,也即证券公司一旦将该未出售证券确认为自营证券或长期股权投资,就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重分类,从而随意调节利润。这就要求证券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慎重考虑自身的投资目的与意图,进行合理分类。

  新会计准则对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会计处理的最大影响体现在对自营证券的会计处理上。目前,证券公司的自营证券,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提跌价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自营证券应该被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其变动计处当期损益。

  自营证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以将自营证券产生的浮盈、浮亏都直接记入了当期损益,改变了目前只记浮亏,不记浮盈的谨慎做法,从而使自营业务业绩与股票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能够更加公允、及时地反映了自营业务的质量。同时,由于新准则严格禁止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类金融资产之间的互转,这一规定也将有效杜绝证券公司通过调账来控制自营规模和公司利润。同时,在现行制度中,自营买入证券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买入时成交的价款和交纳的各项税费。而在新准则中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处当期损益,这将使记入证券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自营证券项目更加直实、直接地反映其价值状况。

  按照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之后,公司自营证券的规模将与现行制度下的规模有所变化。根据《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事自营业务账户上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或证券运营资金的80%,《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规则》中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除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风险控制指标标准:自营股票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那么,证券公司按新准则对自营证券进行会计处理之后,证监会将以实际成本还是公允价值作为自营规模监管指标计算,将直接影响到证券公司的自营规模,进而可能对公司收益带来影响。对于这一情况,目前证监会并未有相关规定出台。

  针对新准则带来的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虽然新准则规定自营证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然而在对自营证券规模的监管指标上,应该以仍然以取得时的成本作为监管指标。证监会规定证券公司自营持仓比例,限制投资规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自营风险,如果证券公司自营业务风险过大的话,就会导致不足,这时证券公司就可能出现挪用、违规拆借等问题,严重情况下会导致证券公司的破产与倒闭。证券公司的自营规模,实际上是指证券公司的投资规模,也就是证券公司为购买自营证券而实际支付的成本。在实际工作中证券公司一般以现金购买自营证券,这部分资金会沉淀在自营证券上,如果证券价格下跌,证券公司自营证券最大的亏损额也就是其最初的购买成本。从这个角度出发,以证券公司最初的投资成本认定为自营证券规模,已经能够反映证券公司的投资风险。其次,如果以证券公允价值作为自营规模,那么这一规模将在不断地变动之中,如果证券价格上涨而导致这一规模超过了规定的比例,证券公司是否需要抛售相关证券?在预期价格还会上涨的情况下,这种强制性的抛售将会影响到证券公司的盈利。如一家证券公司以4元/股的价格购买了100万股股票,最初的投资成本为400万元,该公司的净资本为500万元,此时的自营规模是合规的。随着市场行情的上涨,公司股票升至6元/股,这时股票的公允价值规模为600万元,超过了公司资资本的100%,按规定,公司需抛售一定数量(约18万股)的股票而将自营规模降至500万元。一段时间之后,该股票价格可能继续升至7元/股,但公司自营仍只能维持500万元的最大规模,公司还需继续抛售股票。这种做法实际上限制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一段时间之后该股票价格又下跌至5元/股,那么这时公司仅持有83万股,自营规模又降至415万元,这时公司是该继续增持,还是保持不变呢?证券公司的经营决策就将陷入极度不确定之中,不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首先,证券公司应该加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就投资银行业务而言,证券公司应该加强自身对证券估值、推介、路演、定价等核心技术的掌握,尽可能地避免出现因承销而带来的未出售证券,在出现这种情况时,证券公司应慎重评估自身的持有目的,按照自身目的将其确认为自营证券或长期股权投资,并在适当时候进行相应的处置。

  《证券投资学》是一门应用性、操作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如何实现学生在掌握证券投资基础理论的同时,具备一定实际投资分析能力的教学目标要求,是完善证券投资学课程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培养应用型金融人才的需要。

  证券投资学的理论综合性体现在它以众多学科为基础和它涉及范围的广泛性。该课程以《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和《财务管理》等为前修课程并体现了对上述课程的综合应用。在证券投资的基本面分析中,需要运用宏微观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财务管理等知识,来对证券投资进行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和公司分析。在证券投资的组合管理和技术分析中,不仅需要运用金融风险管理学、资产组合理论、风险资产定价模型来构建最优风险资产组合,而且需要综合运用统计学和数学模型进行定量分析,因此该课程涉及范围广泛,理论综合运用程度较高。

  证券投资学不仅以广泛的学科知识为其理论基础,更侧重于运用这些理论来解释证券市场上的经济现实。该课程主要研究内容涉及如何选择证券投资工具,如何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如何分析各种证券投资价值,如何对公司进行财务分析,如何使用技术方法分析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如何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组合等,这些都是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方法和基本技能,由此可以看出证券投资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

  在证券投资学教学过程中,理论知识的传授具有静态和单一的特点,而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具有动态和全面的特征。资本市场的瞬息变化、引致因素的复杂程度,都远远超过了理论教学的认知范围,这使得证券投资学的理论教学与现实往往具有较大的反差,学生对基础理论的认知往往因证券市场的过于复杂而无法准确把握,这在客观上要求做到基础理论与证券市场实践紧密结合,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实践教学,是将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课件、网络实时行情、专业模拟交易软件以及局域网教学信息平台等,运用于证券投资学的教学过程中,以弥补传统教学方式的不足。这体现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增强了教学的形象性和直观性,提高了学生对证券交易活动的感性认识。同时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操作密切结合,容易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通过实践教学,不仅可以增强学生对证券投资的感性认识,而且将引导学生以投资者心态进入证券市场,从投资者的角度感受证券市场的涨跌变化,学习投资理念,培养投资决策能力,挖掘市场影响因素,进行价格走势分析,掌握投资的技巧和规律。除此以外,实践教学的运用,避免了传统教学模式的泛泛而谈,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引导学生带着实践的问题在理论中寻找答案,促使学生自主、全面和扎实的掌握证券投资的基本理论,可以较好实现双向互动式学习。

  多媒体教学是通过制作多媒体课件,直观展示课程的知识结构、整体框架,解决传统板书和口述中存在的教学困难的一种实践教学形式。在证券投资学教学中涉及大量的图形、公式、技术指标、数据资料,如K线理论、缺口理论、形态理论、波浪理论等,板书等传统教学手段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而多媒体教学手段可以将这些理论与市场中价、量、时、空的相互作用通过图表的形式生动地展现出来,其直观性、灵活性、实时性、立体化的特点,为证券投资学教学带来极大的方便,因而已成为证券投资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尽管使用多媒体教学,可以促进教学内容规范化、系统化,节省大量板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同时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但多媒体教学毕竟是一种辅助式实践教学模式,虽然这种教学形式具有一定程度的形象性和直观性,但总体说来仍属一种静态的实践教学模式,相对证券市场的变化多样以及证券投资学密切联系实践的教学要求来说,这种教学形式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

  案例教学是通过引入证券市场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启发式和互动式教学,通过对案例的深刻剖析来加深对复杂理论理解的一种实践教学形式。中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为证券投资学教学提供了大量丰富和鲜活的案例。在对基础理论讲解的过程中,辅以典型案例分析,可以将一些难以理解、繁琐枯燥的教学内容生动的表现出来,而精心引导学生对案例深入分析讨论,可以促进学生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有效实现知识传授与知识运用有机结合的教学目标。

  实际上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应用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这种实践教学形式主要针对理论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而展开,但是对于证券投资学来说,其不仅是一门理论综合性非常强的课程,而且也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际操作性,尤其是针对技术分析的实践教学,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就并不显著。从这个意义上说,案例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学实践教学中的应用仍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证券模拟投资教学,指的是利用已开发的应用软件,通过与证券市场同步的实时模拟操作,学习证券品种的选择和交易时机的把握,并在投资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投资策略的一种实践教学形式。这种模拟教学主要由软件使用、行情阅读和证券模拟交易等环节构成。其具体操作一般包括:利用证券行情接收系统,实时接收证券交易所行情,演示大盘和个股行情走势;利用证券实时分析系统,演示主要技术指标,结合典型图形讲解技术指标的运用;利用模拟股票交易系统,建立操作规则,利用虚拟资金和虚拟撮合,实现交易、结算全过程的操作。

  证券模拟投资的教学最大优点在于,可以使学生掌握股票投资的基本操作技能,培养学生正确的投资意识和投资理念,同时增加学生对证券市场的感性认知,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与自学能力。这种实践教学形式是实现证券投资学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增加教学的直观性与趣味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课程教学效果的有效办法。它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转变教师职能,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开展网络教学等方面都有其独到作用。

  尽管这种实践教学方法广受欢迎,但在教学过程中也有一些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如这种方法侧重于强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这固然可以使学生掌握一些最基本的证券软件操作技能和一些技术分析技能,但基于一知半解的证券知识来进行证券交易不仅使得操作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而且无法引导学生回归深层次的理论思考和洞悉投资本质,因而最终会削弱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提高投资素质这一教学目的的实现。

  尽管证券模拟投资教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形式,但这种形式重操作、轻分析,如果能够增加分析环节,将会很大程度上提高证券投资学的实践教学效果。为此我们建议应增加实盘分析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实盘分析指的是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互联网接入交易所的实时行情,运用各种行情分析软件,对证券交易进行动态观察,在看盘时结合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的变化、相关行业发展趋势、企业背景资料、券商信息以及技术指标的变化,研判大盘走势和个股走势,并在随后的教学过程中加以印证。这种教学方式既注重提高学生对市场发展变化的分析判断能力,又可以实现理论和实际的有效结合,配合以证券模拟投资教学,将能够有效的提高证券投资学实践教学质量,取得较为理想的教学效果。

  实盘分析的应用,对教师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既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也要求教师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此我们建议一方面增加专业教师的数量,引进优秀教师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提高专职教师的素质,现有教师应加强学习,关注金融创新的动态,同时要加强实践,与证券业界保持密切的联系,并参与证券投资实践。加强学习最主要的是要加强对现资学的全面深入了解,建议深入学习《投资学》、《金融学》、以及《公司理财》等经典教科书,透彻理解现代证券投资理论。通过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在课程讲授中适当地把新内容加进去,让学生能够感受到当前证券市场发展的动向,也吸引学生在课后去关注这方面的内容。加强实践,除了自身积极参与证券投资之外,学校也应支持教师定期到证券行业相关部门进修培训,了解证券业的最新进展,以便将新鲜的实践知识传授给学生,使教师与学生都能够做到与时俱进。

  需要积极完善证券模拟投资教学的实现形式,如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设置有差别的模拟教学层次、探索行之有效的模拟教学模式。证券投资的模拟教学一般分为模拟交易实训、金融沙盘类互动演练和金融学术实验3个层次,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验基地2种模式。模拟教学可以根据学生的层次,利用不同的模拟教学级别和模式进行,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也需要合理安排证券模拟投资教学的教学时间。要变先授课,后集中模拟交易为以模拟交易为先导,模拟交易与课堂讲授交替进行。这样做延长了投资模拟的时间跨度,可以横跨一个完整学期,从而投资业绩能够较好地体现出学生操盘能力,如果模拟时间过短,投资业绩和教学效果就值得商榷。

  还需要在证券模拟投资教学过程中给予学生精心的指导。如引导学生积极阅读相关投资资料,带领学生进行股市走势及投资策略讨论,及时总结投资过程中的各类经验教训,同时积极倡导“理论是依据,市场是导向”、保持平和心态以利于让学生树立良好的投资理念。

  [1]张亦春,蒋峰.金融学专业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进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1,(5).

  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展开讨论:一个是技术层面上的,就是从立法技术角度研究如何建构民事责任制度,例如证券法上民事责任的性质如何界定,证券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何确定,更为具体的,是研究证券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怎样计算,具体的诉讼制度如何设定等等。另一个是观念层面上的,就是在立法理念上研究和讨论证券法为什么要规定民事责任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在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中应处于何种地位,证券法上规定的民事责任制度要达到何种法律效果等等。这两个层面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并且立法理念上的认识与选择会决定立法技术上的选择与运用。

  但当前有关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制度的一些讨论中,似乎隐含了这样一个前提:现行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上的欠缺,仅仅是立法技术上的原因所导致的,而且立法技术上的欠缺主要是证券立法经验欠缺所导致的,毕竟我国证券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较短,而证券法又是建国以来第一部调整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的法律。这一前提导出的结论是: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备化,仅仅是一个立法技术方案的设计和选择方面的任务。

  虽然现行证券法对民事责任制度有所规定,但有关民事责任的规范往往只起到宣言的作用,在实务中难以实施。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在技术上存在严重欠缺,并且这种欠缺难以通过适用民法一般规则或运用司法解释来弥补。例如,证券法理论上一般认为,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发行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但证券法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行为的归责原则并无明确规定。我国民法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承担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须由法律特别规定,在证券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在审理证券纠纷案件时,是不能自行适用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的。再如,对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受害人只能通过推定的方法予以确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结果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失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只能通过推定的方法予以确定。在证券法没有明确规定这些推定制度时,法院在审判相关案件时就不能自行采取这些推定方法。可见,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在技术上有特殊性,如果不在技术层面上完善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是不可能公正有效地处理证券纠纷案件的。

  尽管如此,有一个疑问还是难以打消的:民事责任制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信息时代的信息交流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弥补经验欠缺或者说是可以缩短经验的形成过程,但证券法何以对民事责任制度规定得如此简略以致其不具有起码的操作性?我们还应该在立法理念上寻找一下原因。

  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看,证券法为实现其宗旨所建构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实际上是一个纠察式的监管体制,就是行政权力主导下并发挥全面监控作用的市场监管机制。证券法“法律责任”一章共36条,几乎每一条都与行政责任有关,其中绝大多数是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证券法几乎对每一种违法行为都规定了行政责任。证券法上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相当之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发行;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所募资金;没收非法所得;予以取缔;责令停业;取消从业资格;取消业务许可等。实务中又有一些新发展,如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等。在纠察式的监管体制下,实现证券法宗旨的机制是:通过对具体违法者的行政处罚,使其不敢或者无力再进行违法行为,同时对其他市场主体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从而实现证券市场的整体公正和整体秩序。这种机制是用一般性保护实现或替代个别性保护,用行政权力统治市场,客观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机制的介入和投资者对证券法的主动运用。在纠察式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中,证券法实质上是一个证券市场上的“治安管理条例”,证券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际上在起市场警察的作用。按照这种模式的建构理念,既然警察已经把市场秩序维持得很好,既然证券市场的整体公正已经建立,那么对待具体投资者的个别公正就已不在话下了。

  纠察式的监管体制确有其不可替代的效用,但要成为证券市场上惟一有效的监管力量时,就必须存在这样一些假设条件:对于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基本上能够被监管者所发现;监管机构及其人员总是积极负责,像关心自己利益一样关心投资者权益;监管者有足够的力量对证券市场上的行为实施普遍监管,能够根据证券市场监管的需要随时增减其监管力量,而不受财政预算和人事制度的约束,并且证券市场总是能够负担任何庞大的行政监管机构等等。但现实却告诉我们,行政力量主导下的监管虽然是有效的,但却是有限的,因为上述条件不可能得到充分满足。以纠察式的市场监管体制为核心的证券法,基本上只是国家监管证券市场的工具和监管机构的执法依据。可是对违法者给予行政处罚,只是惩罚了违法者,对于具体受侵害的投资者权益,却未能给予救济和保护。而投资者实际上很难运用证券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民事责任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证券法没有可诉性,不能被投资者主动运用。从建设法治国家的角度上看,可诉性是把证券法交给投资者的必要制度措施。欠缺投资者主动参与的监管机制,不可能是持续有效的监管机制。如果我们仍然仅仅满足于一个纠察式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那么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就会始终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有关民事责任制度的任何技术层次的改进,都不可能达到应有的制度效果。

  依据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制度的实施机制,当发生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事件时,由投资者主动提出保护其权益的诉求,由司法机关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对特定投资者主动提起的权益保护诉求进行审判,通过支持投资者的合法诉求以保护投资者权益。这一机制融入证券法实施机制中,实质上就是通过个案公正实现法律公正,通过支持个别投资者的合法诉求实现证券市场的整体秩序,通过维护个别交易的公正性实现证券市场总体交易的公正性,通过投资者的主动参与实现证券市场的民主性和法治化。因此,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制度在实现证券法宗旨方面,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机制和作用。

  1.填补损害的作用。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使权益受损害的投资者得到赔偿,这是民事责任制度保护具体投资者的直接作用,是实现证券法宗旨的必不可少的具体措施。民事责任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受损害的投资者得到救济,这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所不具有的机能。

  2.阻吓违法行为的作用。即通过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使其失去违法获取的利益,并对其他意欲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起到警示作用。例如,在对内幕交易行为的受害人范围及其损失结果实行推定的情况下,适格受害人的损失总额通常会超过内幕交易者的实际获利数额,内幕交易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仅对受害人有补偿作用,同时对内幕交易者有惩罚作用。

  3.提高投资者参与监管的主动性。民事责任机制的动力来自于投资者对自己权益的关心,投资者为维护自己利益,能够主动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监管的主动性,并可弥补行政监管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降低证券市场监管成本。

  4.发现违法行为的作用。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如内幕交易等)通常是很隐蔽的,不易被外界发现。投资者基于对自己利益的关心,会对相关交易给予持续关注。投资者的身份具有广泛性,例如,有的投资者也是上市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对各类人员的交易活动进行广泛的监督。通过投资者向侵害自己利益的人追究民事责任,可以及早发现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

  5.民事责任制度的实施具有较强的公开性。如果发生了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事件,而投资者选事诉讼程序维护其权益时,该事件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就已经向社会公开,这会提高社会监督效果。

  6.弥补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本身的不足。在民事责任制度中,可以实行连带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和损害结果推定等,便于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而行政责任则不能是连带责任,追究行政责任时对违法行为的损害结果等不能推定。可见,在违法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场合,并不必然地承担行政责任。因此,民事责任追究机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有人认为,由于证券市场活动的特殊性,在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案件的处理实务中,只有证券监管机构对行为违法性已作认定时,法院才能据此判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实际上混淆了民事责任制度和行政责任制度在实施机制上的区别性,并且不恰当地将民事责任追究机制依附于行政责任追究机制。

  7.扩大司法介入的程度。证券法实施两年来,法院受理的证券纠纷案件中,以股民和券商之间的纠纷较多,这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纠纷,基本上适用合同法;而对于证券发行和交易中特有的民事纠纷,如虚假信息纠纷、内幕交易纠纷和操纵市场纠纷等,法院受理的较少,原因就在于解决后一类纠纷的民事责任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只有在立法上完善民事责任制度,才能在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中扩大司法介入的程度,才能充分利用司法程序的公开性、系统性和公正性。

  民事责任制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制度体系,但不同法律上民事责任制度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只有把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作为制度目标,确定适当的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的建构原则,才能在设计具体的民事责任法律规范时,作出适当的技术选择。

  1.确定性原则。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首先要具有确定性,这是有效实施民事责任制度的先决条件。现行证券法为数不多的民事责任规范却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例如,对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等披露虚假信息的民事责任,证券法未规定其归责原则;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什么是“负有责任的部分”,证券法语焉不详;实施内幕交易行为和操纵市场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证券法也未予明确。这些势必导致制度的不能实施,或者实施上的不一致性。因此,证券法应当将民事责任制度确定化,明确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事由、归责原则及免责事由等。

  2.合理性原则。在证券法当中,许多制度是对民法一般原则和一般规定的变通运用,其根据是这些变通运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证券市场公正性方面具有合理性。在完善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方面亦要贯彻这种合理性,在市场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例如,公众投资者很难了解信息公开的操作过程,证券法应当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虚假披露信息行为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再如,内幕交易的相对人很难确定,但内幕交易行为不仅侵害了直接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也侵害了市场上所有作相反交易的投资者利益,因此,证券法应规定对内幕交易的受害人范围实行推定,对内幕交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行推定。

  自改革开放、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很多大学本科都开设了《证券市场》课程,而且在教学当中都面临过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因此,笔者结合自己8年对《证券市场》课程的教学经验,与大家探讨如何讲好这门课程。

  证券属于虚拟资本。所谓虚拟资本是指那些既依赖于现实资本存在,又独立于现实资本之外的,而且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的收益的,如股票、债券、各类期货合约等有价证券。这些虚拟资本,之所以带有虚拟性,是因为他们独立于实体资本,各自有自己的市场和价格,其价格往往取决于预期价值,而这预期价值往往受诸多因素影响,如经济、政治、军事、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投资心理等各种因素,因此,时刻处于漂浮不定的状态,不好预测,而且让投资人时刻处于对未来证券价格的想象中,也因此具有浓厚的虚拟性。

  证券价格时刻处于动荡中,获得交易差价有时候能获得丰厚的收益,一些人能获得比现实生活中从事经济活动所能获得的收益高得多的收益,尤其是能碰上暴利行情所能获得收益几乎是某些人工作几年才能获得的收益。而证券市场现实交易运行中能够获得暴利的机会还是少有的,但这种偶尔有的获得暴利的例子,成为典型例子,往往极强地诱惑着想投资于证券获得高收益的人们,甚至能诱惑投资失败的人为弥补损失或扭亏为盈的目的再次投资于证券。这种诱惑性,在市场体系中的其他各类子市场很难比拟。

  由于证券价格受影响的因素太多,特别是股票和各种期货合约,而且证券定价上实行集合竞价形式,因此,证券价格时刻处于波动当中,也因此证券市场具有浓厚的风险性。由于投资者投资资金时刻有缩水、亏损的风险,因此,证券投资也叫风险投资。

  由于证券可以分红、派息,如股票、债券、基金等,而且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市场,抓好机会还能获得交易差价,因此,证券市场上投资又有具有收益性的特点。

  不管是股票、债券、各类期货合约等证券,都是依赖于现实资本而存在的,因此,从事证券投资需要综合性知识。尤其是投资风险大的股票和各类期货合约,其投资需要方方面面的知识,如证券的供给与需求、国内政治经济运行、财务、管理;经济全球化时代还得有国际政治经济知识,还得有稳定的心态等。能全部掌握这些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实中,各方面知识再丰富、经验再丰富的人,也因漏过一两个因素,而投资失败的例子多得是。但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掌握好主要影响证券价格的大部分因素,投资成功的比例往往高于各类知识欠丰富的人。

  许多参与过与现实证券市场同步的模拟交易后,参与实际投资行为的人们共同的感想是——模拟交易与现实交易几乎完全不一样。笔者认为这是投资心态作怪,好比是做拓展运动中走过的断铁条桥,平地上任何人都能轻松跨走过地上摆的窄铁条,但在高空中带着安全带摇摇晃晃着才能过断铁条桥。实际证券交易中证券价格体现的是预期收益,受影响是诸多方面的,集合竞价形式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决定了其价格的时刻波动,这往往导致投资者因切身利益的损益预期,心态也跟着漂浮不定,往往导致的是投资行为的不理性。这样,证券投资行为需要经过实践,培养稳定的心态、理性的判断。

  自证券市场筹备、建立到现在,经过有关部门和不少学者的不断努力,证券市场教材及相关书籍正在不断丰富完善着,如证券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证券投资学等等书籍。对当前证券市场类教材及相关书籍特点,简单归纳为如下。

  《证券市场》这门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各类证券以及其市场,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工具、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和监管等。《证券市场》这门课程选教材不好选,因为各个教材都有概述性和各自的侧重点,相对不是那么全面,所以笔者采用了以人民大学吴晓求教授编的《证券市场概论》教材为基础,结合其他参考资料及实例,相对丰富了讲授内容。

  证券市场概述类教材也好,其他证券投资类教材,如上所述,大部分教材都具有相对概述性和自己的相对侧重点特征,也因此具有了实践性相对不够的特点。所以,不少书籍显得实践性相对差一些,使得初次接触证券市场的人不好理解;有些证券投资类教材强调技术图形多,但几乎都没说明为什么会有这种图形,对那么多的影响证券价格的因素,只简单大块儿地描述等。

  由于证券具有虚拟性,而且依赖于现实经济生活而存在,影响其价格的波动因素是方方面面的。市场经济运行看,经济行为一般围绕政府、企业、居民之间进行,在当前经济全球化时代,还得包括国际政治经济。他们之间,还以市场机制调节着关系,况且,大的市场经济下,还有很多子市场,如行业市场、特殊市场,等等,因此,相互关系复杂多变。因此,证券市场教学具有综合学生以前所学的专业知识和其他知识的一面,等于回顾所学知识,并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巩固知识,进而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

  经过8年的教学经验,笔者发现如下几个问题后;经过研究,当前基本解决了这些存在问题。

  中金11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斥资约167亿元人民币,折合193.9亿港元,向汇金收购中投证券100%股权。中金将向汇金发行代价股份。收购完成后,中投证券将成为中金的全资子公司。

  这是继申银万国与宏源证券合并之后,汇金系券商的第二次大整合。分析称,或为中金A股上市扫清障碍。

  有乐观分析认为,整体来看,若两家券商合并后整合顺利,有望改写行业格局。截至2015年底,中金公司和中投证券两家公司资产合计可以达到1860亿元。

  合并的愿景虽好,实际效果仍需观望。二者的整合如何做到优势互补,能否助中金公司重拾辉煌,乃至实现其世界级一流投资银行的目标,考验交易各方下一步的安排,且难度不小。

  伴随着申万宏源合并、中金并购中投证券,汇金系券商的资本图谱次第清晰。 一波三折

  根据公告,中金公司将以每股9.95元的发行价格,向股东中央汇金发行16.78亿股,来收购中投证券100%股权,标的资产对价167亿元。交易完成后,中央汇金持有中金公司58.58%股权,而中投证券则成为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据悉,目前中金公司和中投证券已经成立联合工作组,推进整合工作,本着“稳定存量、做大增量”的原则,嫁接双方优势资源,释放协同效应。

  中投证券向《财经》记者表示,此项交易完成后,两家公司注册地不变,各自保持独立法人地位,采用母子公司方式运营,中投证券将成为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面对整合安排,中金公司表示,中金公司将侧重以机构为导向的业务,中投证券将侧重经营以个人为导向的财富管理及零售经纪业务。在过渡期后,两家实体将一致使用中金品牌。

  按照中金的说法,整合计划保持三个原则:维持两家业务营运及员工稳定;企业管治、员工招募与评估以及员工激励采用以市场化为基础的标准;侧重透过利用两家的优势创造增量收益。

  据《财经》记者了解,此次并购重组将由中金香港证券以及农银国际来“操刀”。

  中金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25日,是中国内地首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成立时的两大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和摩根士丹利,如今都已不再持有中金公司股权。

  中央汇金官网显示,截至6月30日,中央汇金分别持有中金公司28.45%股权和中投证券100%股权。当前,中央汇金仍参股或控股的券商有申万宏源、银河证券、中投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

  中投证券的前身是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者系由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收购重组老牌券商南方证券的基础上成立的全国综合性券商。2005年9月28日在深圳成立,初始注册资本15亿元。

  2008年12月31日,中投证券股权从中国建投划转至中央汇金,2011年11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去掉了“建银”字样。

  截至2015年底,中投证券共有证券营业部160家。旗下的公司包括中投天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投瑞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事实上,早在2008年,中国建银投资便计划将中投证券与中金公司进行整合,以便在证券领域与主要对手一争高下。彼时,中投证券和中金的大股东都是中国建银投资。

  “当时中金公司转型意志不坚定,比较犹豫,因为中金想把中投拆分,只想要中投的经纪业务,最终交易没有促成。”有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而此次合并的主要驱动力,来自于中央汇金对旗下券商的整合意愿。同时,中金也意识到转型的压力。

  2015年11月9日,中金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当时,中金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毕明建在记者会上称,中金在投行领域有了资本金的支持,不会排除各种可以利用的手段,进行并购和收购,扩大公司规模。对公司而言,有价值的并购包括:可以增强海外资产配置能力的并购,把国内财富管理规模做大的并购,把中金品牌研究能力体现出来的并购。

  今年7月,市场传中金公司与中央汇金旗下中投证券就潜在并购商谈。中金公司回应称,与中投证券正就战略合作及业务机会进行探讨,但探讨处于非常初步阶段,并未与该公司达成任何意向或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

  今年10月,据《财经》记者从中投证券内部人士了解,其被告知与中金的合并已进入实质阶段,正准备搬家,因合并后中投的部分卖方业务会搬往月坛南街的新办公室。

  11月4日,中金H股“因有重大收购事项待公告”停牌。中金公司财富管理部前任执行总经理吴小平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慨叹,这么多年,终于合并了。中金公司终于明白,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不能再拘泥于内延式扩张,不能再拘泥于以投行业务为主,应该做更多的资产负债表生意,用经纪业务带动财富管理业务,以实现公司的收入结构转型。

  在经纪业务上,中金公司自2003年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各设了一家证券营业部之后,有六年没有拓展零售经纪业务,直到2009年才陆续增设营业部。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在中国内地18个城市设有20个证券营业部;中投证券则在全国28个地区设有营业部160家。

  据中投证券2015年报显示,公司股基交易金额11.15万亿元,市场份额占比2.072%,行业排名第14位。截至2015年,以经纪业务收入计算,中投证券位列11位。中金公司均不在前20位之列。

  中投证券表示,双方整合之后,客户基础将进一步夯实,实现对大、中、小型企业及机构、个人客户更为深度的覆盖,构建均衡的一、二级市场业务结构,整体规模将显著扩大,主要指标跃升至行业第一梯队,增强抵御风险及应对资本市场波动的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整合挑战

  中金收购中投证券是机构业务和零售业务互补的逻辑。中金虽认为自己将全盘主导交易,但中投证券的资产负债表和营收规模却不在其下,交易实质实为对等合并,而这种旗鼓相当的两方融合是难度最高的。

  如何做到优势互补,考验后期的整合,不仅包括业务上的取长补短,更要在企业文化、管理机制、人事安排等方面融合。有业内人士担心中金收购中投证券后做大不易,做强更难。

  在吴小平看来,整合的难度主要集中于管理体制和企业文化方面。两家虽然体量相当,但是名气上相距甚远。中金公司是高大上的投行贵族,中投证券是一家非常传统的接地气的经纪商,文化差异巨大,无论是管理方式、业务流程、做事方式和价值观,很难轻易自然融合。

  “这个合并说了很多年,拖得如此久,双方公司文化的不合拍是可以想象的。”吴小平告诉《财经》记者,如果不是为了避免发展被边缘化、做大资产体量、做大财富业务、加大管理费收入,那么这个合并是没有意义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两家公司薪酬体系差异显著,合并后问题将暴露无遗。如何妥善安排薪酬制度是个问题。吴小平告诉《财经》记者。

  稍有不慎,可以预见的是人才的流失不可避免。中投证券部分非经纪业务部门的员工则担心可能会被中金“瞧不上”,以致将来会“主动”辞职。

  “中金的人可能瞧不起中投证券。即使过去了,以后的日子也未必好过。与其到时磨合不愉快,还不如先自谋生路。”一位中投证券离职员工告诉《财经》记者,其投行部门已有很多同事开始找下家,而债券部门亦有多人离职或准备离职。

  吴小平告诉《财经》记者,虽然此次中金是全面收购中投证券,但其真正看上的还是中投的经纪业务。至于两家的投行、资管等部门,估计会各干各的,以时间换融合,直到新盘洗好。

  中金公司业务重心定位于高净值个人及企业客户,其在资管、投行、自营业务方面优于中投证券;但在经纪业务方面,不及中投证券,后者拥有零售业务上的绝对优势。

  “中投证券的优势就是网点多。这也是中投能给中金带来的最大贡献,即把中金需要规模化的财富管理业务做上去。中金的财富管理初期业务模式不错,但发展太慢,用了八年的时间才建起来,就是因为缺少网点。”吴小平告诉《财经》记者。

  据悉,本次中金收购中投证券,营业部将从20个扩充到接近200个,这将有利于中金公司扩张财富管理业务,产生规模共振效益。 艰难转型

  中金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境内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也是第一家合资券商。

  成立伊始,中金公司就以“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体制改革、战略重组和海外融资等提供多种服务”为使命。成立后的前十多年,中金公司在中国投行界一枝独秀,几乎承接了众多大型国有企业的IPO项目,包揽了中国联通、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建行、农行等巨型客户。

  数据显示,2009年,中金IPO承销金额为113亿美元,市场份额在亚太区所有投行中名列第一。境内其他投行中只有中信证券入围前十名,承销金额不到中金的一半。

  到2010年,农行IPO似乎成了中金投行业绩转向的分水岭。也在这一年,中金发起股东摩根士丹利退出,中国建银投资将其所持占比43.35%的中金股权正式划拨至中央汇金公司。自此,汇金成为中金的第一大股东。

  随着创业板的推出,擅长与大型国企打交道的中金弱势开始显现,在中国IPO市场迎来融资高峰――在2011年新发277家的背景下,中金IPO业务反而大幅缩水,其股票主承销金额被中信证券甩开一大截,而且第一次被国信证券、平安证券超过。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中金公司仅实现净利润1.39亿元,较2010年大跌84.7%。2014年营收大增至61.55亿元,净利润增至11.18亿元,但仍大幅落后于同业。

  到2015年,营收排名,中金第23位;净利润排名,中金公司排名42位;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排名,排49位,甚至较2014年下降了9位,市场份额也由0.655%降至0.483%,下降幅度高达26.25%,是排名前50位的证券公司中市场份额缩减最为严重的。

  2010年,供职中金12年半的中金投行部董事总经理贝多广重回摩根大通,哈继铭、高挺等一批中金公司核心骨干纷纷离职。2014年5月bd半岛体育,在中金任职长达十年的中金原董事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主席蒋国荣离职,中金公司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凌瀚鲆灿谕年6月离职。

  2014年10月14日,中金公司总裁宣布离职。在1998年、即中金公司创立仅三年后就加入,任职达16年,朱的离职被称为一个时代的终结。

  “在2010年左右,随着大项目的逐渐减少,中金曾试图进行改变,彼时内部有过战略的分歧,一部分想转型做规模,但一部分还想继续做精品投行,做中国的高盛。”彼时,一位接近中金高层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但最终因为种种原因错失了良好的发展机会,或许根本原因还在于中金骨子里的贵族血统或者傲慢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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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有接近中金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虽然中金的国内业务下滑,但中金的海外业务一直发展不错。2014年,中金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27.9%,是中国所有证券公司中最高的。1997年至2014年间,按交易价值计,中金累计完成的境外或跨境投行交易总金额占比为42.7%。

  2014年中金公司投行业务在香港IPO保荐项目家数和融资额均排名第一、中国并购业务排名第一。其中中金作为牵头投行,参与了去年香港前两大IPO项目,即融资37.2亿美元的万达商业地产和融资36.4亿美元的中广核电力。

  2015年,随着中金香港上市,作为国内最早实施国际化战略的投行,中金公司开始加快海外业务布局。据悉,目前已形成了覆盖中国大陆及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的全球化网络布局。

  中金201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共完成A股股本再融资发行项目11单,主承销金额人民币173.14亿元,同比增长196.0%,投行业务略有复苏。 汇金系券商版图

  近年来,汇金一直致力于改变旗下券商“大而不强”的现状,整合旗下机构做大做强。

  2008年3月,证监会了“一参一控”政策,即同一单位、个人,或受同一单位、个人实际控制的多家单位、个人,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要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标,不符合规定的证券公司不能申请上市。但汇金系及建银系券商由于复杂的股权关系可延至2013年5月31日。

  “一参一控”政策的推出无疑对于汇金系券商上市影响巨大。随着整改期限的迫近与到期,加之2012年证券行业创新的开展及多项创新业务的开闸,券商对于融资的需求日益突出。

  彼时,东方证券、光大证券、招商证券等多家券商H股IPO成功,多家上市券商宣布收购业务,如中信证券收购法国里昂证券以及方正证券收购民族证券等。

  在此背景下,汇金公司对旗下券商的整改开始借助行政手段干预。2012年10月份汇金系资本规模最大的银河证券获国务院特批,于H股上市。

  2010年,汇金与上海国际集团分别对各自所持有的国泰君安和申银万国的股权进行了置换,使汇金持股申银万国55.38%,成为第一大股东。

  2014年在中央汇金推动下,申银万国证券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被称作“证券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并购案”。申万和宏源的合并,使得这两家原本综合排名在行业第十位左右的公司进入了第一梯队。据公司年报显示,2015年申万宏源营收233.2亿元,行业排名第七。

  此时,汇金系券商就只剩下四家,中金公司、申万宏源、银河证券与中投证券。而中投证券何去何从就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

  据悉,随着“汇金系”券商平台整合的预期越发强烈,中投证券自身的危机感日益沉重。2011年中投证券高层震荡,调整到位后,2012年中投证券公司新的领导班子与汇金公司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书》。但此后,基本没有实现。

  后在2013年,银河证券上市前夕,传出中投证券可能被银河证券收购的消息。后者也将借机回归A股,但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一方面银河与中投皆是综合性券商,互补性不强,另一方面银河内部亦更复杂,遂放弃。

  而到了2014年,汇金高层又在酝酿中金收购中投证券,但遭到以中投证券董事长龙增来为代表的部分管理层的抵触。据《财经》记者了解,彼时龙增来多次在内部力陈中金收购中投证券的各种弊端。

  2015年6月17日,龙增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被中央纪委通报,并撤销其党内职务,免去职务。

  6月9日晚,中信证券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国际)将出资3.74亿美元收购里昂证券及盛富证券各19.9%的股权。

  一年前的方案是在亚太地区中信将持股里昂证券50%左右的构想,一年后的方案已有所不同。

  香港证券界接近交易的人士透露,这笔交易仅是中信证券与东方汇理银行(下称东方汇理)合作框架中的一小部分。调整后的方案,双方在中国内地不再建立合资券商,并缩小美国市场的合作范围。在亚太地区,中信证券将在合适时机取得里昂证券的控股权。

  先以不到20%的比例入股里昂证券,对中信证券是一个稳健的选择。2008年,贝尔斯登倒掉的经历,令中信证券在国际化进程上趋于谨慎。

  据《财经》记者了解,中信证券出于谨慎考虑,不会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骤然接手一个不同文化的大型跨地区投行,中信希望将整合失败的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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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副董事长、中信证券国际行政总裁殷可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用“守正行远”来形容中信此次海外并购。他说目前的方案体现了对既定战略的修正,同时双方对未来的合作也都保持开放,我们的战略是“着着领先,步步为营”。

  数月之后,中信证券将在香港H股挂牌上市,中国本土投行在国际资本市场挂牌。与里昂证券合作方案明朗后,中信证券国际化之路亦逐渐清晰,立足亚太、布局欧美的现实选择也次第呈现。

  2010年5月,中信证券公告,将与里昂证券的大股东东方汇理开展战略合作。据《财经》记者当时了解,双方将在内地、亚太和全球构成三个层面的合作。

  在中国内地,中信证券利用其投行业务,与东方汇理银行控股的里昂证券谋组合资投行。

  在香港地区,中信证券最有可能利用其在港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对价收购里昂证券股权,以少量资金补齐差价。为保持与东方汇理银行的持股平等,双方可能在妥善安排里昂证券目前的员工持股后,取得里昂证券的最大可参股数,然后以对等原则持股里昂证券。

  而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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