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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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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是指票面上有一定金额,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可以有偿转让的票证。证券投资是企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管理能增加企业收益,降低风险,有利于财务目标的实现。

  国库券是政府发行的有价证券,本金安全,流动性好,是企业进行短期投资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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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融资券是由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工商企业所发行的短期无担保本票。通常按折现的办法出售,到期日一般在一年以内,利率通常比国库券的利率要高。

  可转让存单是指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的在商业银行存放特定数额、特定期限存款的证明。

  股票和债券是企业证券投资的主要对象。一般用于长期投资,也可用于短期投资。

  企业进行长期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有:控制相关企业,满足未来的一笔资金需求。而企业进行短期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有:暂时存放闲置资金,满足季节性经营对现金的需求。

  证券投资的盈利性吸引投资者,但其投资的风险性又使投资者望而却步。证券投资组合是指将资金有选择地投向一组证券,即将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来规避风险。通过有效的投资组合,可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证券投资组合的风险按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即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是指某些因素对单个证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该风险可以通过投资组合分散掉一部分,又称可分散风险或公司个别风险。随机抽取两种股票,其

  绝大多数的相关系数在0.5~0.7之间。国外研究证明,随机抽取40种股票便可以分散掉非系统风险。我国目前用10种证券进行组合可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系统风险是指某些因素给市场所有证券都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影响到证券市场的所有股票,不能通过证券组合分散掉,又称不可分散风险或市场风险。如果我们进行恰当的投资组合,便可以在分散风险的同时取得合适的报酬。常用的投资组合方法有:

  4.1.2投资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证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对外投资,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资等内部投资行为。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2岗位分工 2.1证券部是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制定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与监管; (3)负责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控; (4)负责按对外投资类别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2.2财务中心配合进行对外投资的前期论证、资金筹措、投资并购的资产交割等事项,负责对外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 2.3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投资信息。 2.4对外投资的经办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法律、金融、证券、并购、财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5不得由一个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3授权批准 3.1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投资计划、重大投资项目。 3.2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议、批准重大投资项目。 3.3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闭会期间的审批权限审批对外投资项目。

  3.4管理层依据董事会授权,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对外投资业务。对管理层和具体经办人员的授权必须以书面授权的方式明确。 3.5除须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外,其余投资损失确认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3.6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先审议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7公司对外投资业务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总部决策层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总部批准,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3.8对投资业务有批准权的审批人,应按对外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9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投资业务,经办人员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个人)报告。 4对外投资原则 4.1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逐步形成以公司品牌为标志,主业突出、行业特点鲜明的产业体系。 4.2对外投资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调查,经过可行性论证。 4.3公司谨慎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高风险投资,该类投资不得占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4.4境外投资必须考虑政治、文化、经济、法律、市场、汇率等因素的影响。 4.5对外投资严格实行预算管理,防止对外投资失控导致公司资金链的断裂。 5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5.1投资决策管理 5.1.1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各职能部门均可以提出投资项目建议书,报送公司证券部审查。 事业部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提出的投资项目建议书,由事业部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2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第七条基金业协会依据其制定的规则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可以采取约谈持牌负责人、专家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信息进行核查,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了解基金管理人诚信状况。 第八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第九条经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交易所申请开立基金相关账户。 3第三章合格投资者 第十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第十一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让基金份额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确认、登记或者其他程序。 基金份额持有人转让其所持份额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受让人为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持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第十二条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私募基金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一)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三)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并管理的投资产品视为合格投资者。 第十三条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投资者应当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要点 本文本为规范公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管理办法,适用于包括子公司在内的全体从业人员。文本包含证券投资账户的开立与申报、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规范、证券投资限制等内容。 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避免利益冲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以及《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与本公司设立的子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直系亲属进行证券投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相关释义: 1. “证券”是指股票、债券、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期货、权证、境外市场证券以及依据《证券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 “基金投资”是指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或转换本公司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行为; 3. “股票投资”是指买入、卖出股票的行为,包括新股申购、股票分红送配、二级市场交易,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过户获得股票的行为; 4. “从业人员”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5. 特定人员“特定人员”是指业务中有机会接触到非公开投资交易信息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及助理; (2)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人员; (3)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员工; (5)风控管理部人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 (6)基金会计人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 (7)金融工程人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 (8)投资交易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 (9)其他涉及公司投资研究信息的人员。

  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2)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3) 第四章授权的撤销与终止 (4) 第五章责任 (5)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控制体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bd半岛体育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待定)、 《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待定)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授权控制应贯穿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各部门、 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根据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岗位说明 书,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当遵循有限、书面、分级、监督、审慎、适当的原则。 第五条有限授权原则。公司实行业务权限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第六条书面授权原则。公司所有业务权限的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变更、撤销与终止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分级授权原则。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工作性质的不同,采用逐级授权的方式进行授权。

  第八条监督授权原则。公司应当对业务操作以及授权执行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由监察稽核部执行。 第九条审慎授权原则。公司及授权人应当在评估被授权人专业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基础上,审慎选择被授权人。 第十条适当授权原则。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授权根据授权时限的不同,分为临时授权和阶段授权: (一)临时授权,指公司为解决突发事件、专门事项或授权人在短 时间内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临时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突发事 件、专门事项或代授权人履行职责的授权; (二)阶段授权,指公司为解决、处理有规律发生或经常发生的事 件或业务,或授权人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无法履行职责时,在 特定时期内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相关事件、业务或代授权人履 行职责的授权。 第十二条公司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授权人姓名; (二)被授权人姓名; (三)授权事项及范围; (四)授权期限;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2016年版《证券投资基金》必考点总结 第一章金融、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 1.金融市场与资产管理行业考点 理解金融与居民理财的关系:居民理财属于金融的组成部分 理解金融市场的分类和构成要素 按交易工具的期限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 按交易标的物分为:票据、证券、衍生工具、外汇、黄金市场 按交割期限分为:现货,期货市场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市场参与者/金融工具/金融交易的组织方式 理解金融资产的概念:代表未来收益和资产合法要求全的凭证,表明交易双方的 所有权和债权的关系,一般分为债权类和股权类。 理解资产管理的特征: 1)从参与方来看,包含委托方与受托方; 2)受托方资产主要为货币等金融资产 3)管理方式主要通过投资存款,证券,期货,基金,保险或实体企业股权等 资产管理行业的功能: 1)为市场经济体系有效配置资源,是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产品和服务 部门,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的效率和生产服务水平 2)通过资产管理行业专业的管理行为活动,帮助投资人收集处理和投资有关的 宏观微观信息,提高各种投资机会,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并提高投资决策 的最佳执行服务; 3)资产管理行业创造十分广泛的投资产品和服务,满足投资者的各种投资需求, 是资金的需求方和提供方能便利的连接起来; 4)资产管理行为还能对金融资产合理定价,给金融市场提高流动性,是金融市 场更加健康有效,最终有利于一国经济发展。 2.投资基金 掌握投资基金的定义:投资基金是资产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一种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投资基金的主要类别 按照资金募集方式,分为公募和私募; 按法律形式分为契约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 按照运作方式,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 按照所投资的对象,分为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另类投资基金 第二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一)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二)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严格管理,信息透明 (五)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三、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一) 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共3条)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并承担有限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包含以下类型: 1、股权投资: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 2、上市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3、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下属控股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进行任何证券投资事项。 第五条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公司章程》、

  《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效益优先、量力而行。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循确保资金安全、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财务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用于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 第六条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证券投资的资金管理及账户管理 第七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使用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暂定5000万)。 第八条证券投资资金应开设专门的银行帐户,并在证券公司设立资金帐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帐户与资金帐户对接。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帐户,每笔超过50万元的资金调拨均须经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才能进行,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账户。因证券投资所得收益必要

  第一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看书上P2图示。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概念的考点如下,这些考点可能成为单项选择题: 1.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 2.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参与基金投资。 3.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 4.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5.基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组合投资。 6.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人。基金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 7.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是基金设立的两个重要法律文件。 8.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 9.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证券为投资对象。 10.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的方式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11.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被称为“共同基金”;在英国及中国香港被称为“单位信托基金”;在日本和中国台湾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在欧洲一些国家称为“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重要考点,经常以多项选择题出现) (一)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二)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严格管理,信息透明 (五)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三、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一)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共3条,常以多项选择题出现)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一种所有权关系; 债券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 基金反映的是一种信托关系,受益凭证。 2.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基金是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 3.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股票:高风险、高收益。 债券:低风险、低收益。 基金: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二)基金与银行存款的差异 考点主要有两个: 基金通过银行代销,但不是银行发行的。(以判断题目出现)。 有3条差异,常以多项选择出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员工(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行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循长期投资的理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严格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三条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一)从业人员承担主要抚养费或赡养费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 (二)从业人员可以实际控制其账户的运作,或向其提供具体投资建议,或可直接获取其账户利益,或作为其账户资金的实际持有人的人员或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发布实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业人员应向监察稽核部如实备案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券账户信息、交易账户信息。证券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完成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 新入职人员在入职后15个工作日内应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券账户信息及交易账户信息及持仓情况。 第五条从业人员未列入利害关系人的父母、子女的证券投资账户信息,应按第四条的时间要求进行备案。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在公司选定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公司董事、监事、从业人员配偶、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能提供纸质对账单(应包含交易流水信息及持仓信息等内容)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且原则上一人只能选定一家证券经纪商。 第七条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时,禁止以下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了做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办法》中相关条款的执行问题 (一)《办法》第六条第(四)、(五)项对开业所需人员、营业场所和设施作出了规定。在报送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时可先提交拟任董事长、拟任总经理和拟任督察长的任职申请材料以及拟任董事的申报材料,其他人员应当在现场检查之前到位;拟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销售、登记、核算、估值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等业务的,在报送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时应当提交对基金服务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的报告以及签订的委托办理业务的协议。有关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准备情况在中国证监会进行现场检查时需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注册资本不低于亿元人民币”和第八条第(二)项中有关“注册资本不低于亿元人民币”,均按提交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或者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申请时该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此数执行。 (三)《办法》第八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按最近个会计年度盈亏相抵为净盈利执行。对于“资产质量良好”,证券

  经营机构按最近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净资本不低于亿元人民币,最近年中国证监会分类评价级别在类以上,具有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执行;信托资产管理机构按最近年中国银监会综合评级结果在级以上执行。 证券投资咨询、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四)基金管理公司有关联关系的非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主要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bd半岛体育。持股以下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五)《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金融资产管理经验”主要是指公募基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管理经验,包括资产规模、主要品种、业绩表现等方面的内容。 (六)《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变更持股不足但对公司治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是指该股东持有的股权或者股份转让给基金管理公司其他股东将导致公司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发生变更或者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的情形;第(四)项“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是指规定下列事项的条款:()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中国证监会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办法》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 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 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 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 (一)长期投资的原则 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每个基金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

  证券投资基金知识点 证券投资基金知识点(一) 1.金融市场与资产管理行业考点 理解金融与居民理财的关系:居民理财属于金融的组成部分 理解金融市场的分类和构成要素 按交易工具的期限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 按交易标的物分为:票据、证券、衍生工具、外汇、黄金市场 按交割期限分为:现货,期货市场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市场参与者/金融工具/金融交易的组织方式 理解金融资产的概念:代表未来收益和资产合法要求全的凭证,表明交易双方的所有权和债权的关系,一般分为债权类和股权类。 理解资产管理的特征: 1)从参与方来看,包含委托方与受托方; 2)受托方资产主要为货币等金融资产 3)管理方式主要通过投资存款,证券,期货,基金,保险或实体企业股权等 资产管理行业的功能: 1)为市场经济体系有效配置资源,是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产品和服务部门,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的效率和生产服务水平

  2)通过资产管理行业专业的管理行为活动,帮助投资人收集处理和投资有关的宏观微观信息,提高各种投资机会,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并提高投资决策的最佳执行服务; 3)资产管理行业创造十分广泛的投资产品和服务,满足投资者的各种投资需求,是资金的需求方和提供方能便利的连接起来; 4)资产管理行为还能对金融资产合理定价,给金融市场提高流动性,是金融市场更加健康有效,最终有利于一国经济发展。 2.投资基金 掌握投资基金的定义:投资基金是资产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一种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投资基金的主要类别 按照资金募集方式,分为公募和私募; 按法律形式分为契约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 按照运作方式,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 按照所投资的对象,分为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另类投资基金 第二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一)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二)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九章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管理 第一节商业银行证券投资概述 一、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功能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功能 1.获取收益 ?按证券标明利率,按期向发行者索取利息 ?以贴现方式取得利息收入 2.管理风险 ?通过组合调整利率敏感性 ?选择面广 ?易于变现 3.增强流动性 ?短期证券可作为二级储备 ?证券组合可作为财政借款、贴现借款、回购协议的担保品 4.管理风险资本 风险权重低,规避较高的资本规定 5.税收庇护 ?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直接向国家认购的国债利息收入,可抵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种类 1.政府债券 (1)中央政府债券(国家债券) ?银行证券投资的主要种类,最佳选择;金边债券 ?按发行对象:公开销售证券和指定销售证券 ?按期限长短:短期(国库券)和中长期(公债) ?国库券 –发行方式:竞价拍卖(按购买者出价高低由高到低分配)与非竞价拍卖 –二级市场转让:离到期日越近,债券价格越高 ?中长期债券销售方式:拍卖与自愿认购 –拍卖:按收益率由低到高依次拍卖 (2)政府机构债券 ?以中长期债券为主,流动性不如国库券,但收益率较高 (3)地方政府债券(市政债券) ?两种基本类型:普通债券和收益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流通不如国家债券活跃 2.公司债券

  (1)抵押债券 ?公司以不动产或动产做抵押而发行的债券 ?如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债务人就可依法请求拍卖抵押品,将所得收入偿还债务人 (2)信用债券 ?是指公司仅凭其信用发行债券 ?信誉卓著的大公司才有资格发行 ?商业银行对公司债券的投资一般比较有限 3.股票 大多数西方国家在法律上禁止商业银行投资 只有德国、奥地利、瑞士允许 4.商业票据 若由信誉卓著的大公司发行,完全性比企业贷款高 期限短、流动性好 5.银行承兑票据 对从事进出口等业务的客户提供的一种信用担保 有较大市场规模 信誉好的银行承兑汇标还可申请再贴现 6.回购协议 7.央行票据 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 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 8.创新的金融工具 金融期货与期权、资产证券化债券 9.我国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种类 禁止范围 ?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 ?不得投资非自用不动产 ?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可供选择的证券投资 ?国库券、国家建设债券、国家投资债券、国家特种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央行票据、回购协议和银行承兑票据 三、证券组合的管理 1.确定管理标准与目标 与银行总体计划保持一致 兼顾资产负债状况、资产集中度、利率风险、市场变动风险、管理能力与目标收益率 2.对宏观经济与利率走势预测

  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经贸论坛 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 刘彦雷 一 ,国际直接投资(FDI)与国际间接投资IFPI) 得含义 按投资者就是否掌握或拥有国外投资企业得经营 权来划分,国际投资可分为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 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就是指一国得企业或个人以控 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为了盈利得目得,通过新 建或购并得方式,将有形或无形资产投放到海外设 立企业得行为、它主要有国际独资经营企业,国际 合资经营企业与国际合作经营企业,国际合作开发 等形式、国际直接投资就是投资者到国外直接开办工 矿企业或经营其她企业,直接参与所投资得国外企 业得经营与管理活动、它不就是单纯得资金外投,而 就是资金,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等生产要素由投资国得 特定产业部门向东道国得特定产业部门得转移、 国际间接投资主要就是指以购买外国公司得股票 与其她有价证券得投资(国际证券投资)以及提供中

  长期国际信贷为手段,以获取股息或利息为目得得 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国际信贷投资(政府贷款,银行 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与国际证券投资(国际 债券,国际股票等)、国际间接投资由于就是通过国际 贷款与购买外国有价证券对国外所进行得投资,不 涉及对投资所形成资产得经营与管理,投资活动主 要在金融领域内进行,因此国际间接投资也叫金融 投资,其中以国际证券投资为主、 二,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得主要区别 1、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得基本区分 标志就是投资者就是否能有效得控制作为投资对象得外国企业、国际直接投资得特点就是投资者对所投资得国外企业拥有得股权达到了有效控制权,因而直接 参与企业得经营管理,对企业得生产经营活动拥有 控制权、国际间接投资就是通过国际金融证券市场进行得,投资者一般不亲自建立公司企业,也不负责对 公司企业得经营管理,即使就是进行股权证券投资,也 不构成对企业经营管理得有效控制、 2、国际直接投资得风险大于国际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一般都要参与企业得具体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投资以取得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得控制权, 因而它必须与具体得项目联系在一起,因此直接投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改) 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加强风险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业务的工作规范和风险控制。 第三条本公司证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能部门为证券投资部。证券投资中的账户管理.资金调拨的管理部门为资金计划部,财务核算与绩效评估的管理部门为计划财务部,风险监控的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部。 第四条公司证券投资投资的范围仅限于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基金券.可流通的债券。增加投资范围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 第五条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第二章投资计划和投资决策 第六条证券投资部指定投资小组,投资小组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计划和具体投资方案。

  第七条投资计划应包括投资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书。 投资研究报告应明确证券投资的依据和理由,至少应包括上市公司情况分析.同行业比较分析以及公司发展预测分析。 投资建议书至少应包括投资规模.投资组合.投资品种.单个品种的持股数量.股票与现金的比例.投资时间.买入价位.目标价位.止损点和预期收益等。 第八条投资小组执行单个投资计划,投资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形成投资计划书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额为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证券投资部报公司分管副总裁决策,决策意见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董事长。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的最高投资决策权力机构。其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证券投资原则,并对证券投资部提出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计划做出决策。 第九条投资小组以定期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第三章投资计划的实施 第条投资计划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即正式立项并进入实施程序。 第一条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政策.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财务.人事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而导致原投资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投资小组随时可根据

  证券投资管理 (一)证券投资的种类 证券是指票面上有一定金额,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可以有偿转让的票证。证券投资是企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地进行证券投资管理能增加企业收益,降低风险,有利于财务目标的实现。 证券的种类很多,目前可供企业投资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库券 国库券是政府发行的有价证券,本金安全,流动性好,是企业进行短期投资的主要对象。 2.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由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工商企业所发行的短期无担保本票。通常按折现的办法出售,到期日一般在一年以内,利率通常比国库券的利率要高。 3.可转让存单 可转让存单是指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的在商业银行存放特定数额、特定期限存款的证明。 4. 企业股票和债券 股票和债券是企业证券投资的主要对象。一般用于长期投资,也可用于短期投资。 企业进行长期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有:控制相关企业,满足未来的一笔资金需求。而企业进行短期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有:暂时存放闲置资金,满足季节性经营对现金的需求。 (二)证券投资组合 证券投资的盈利性吸引投资者,但其投资的风险性又使投资者望而却步。证券投资组合是指将资金有选择地投向一组证券,即将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来规避风险。通过有效的投资组合,可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证券投资组合的风险按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即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是指某些因素对单个证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该风险可以通过投资组合分散掉一部分,又称可分散风险或公司个别风险。随机抽取两种股票,其

  绝大多数的相关系数在0.5~0.7之间。国外研究证明,随机抽取40种股票便可以分散掉非系统风险。我国目前用10种证券进行组合可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系统风险是指某些因素给市场所有证券都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影响到证券市场的所有股票,不能通过证券组合分散掉,又称不可分散风险或市场风险。如果我们进行恰当的投资组合,便可以在分散风险的同时取得合适的报酬。常用的投资组合方法有: (1)选择足够多的证券进行组合; (2)将风险处于大、中、小的证券各取三分之一进行组合; (3)把投资收益呈负相关的证券放在一起进行组合。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2)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 (5) 第四章投资管理程序 (15) 第一节投资研究 (17) 第二节投资决策 (18) 第三节投资执行 (22) 第四节投资跟踪与总结 (24) 第五节投资核对与监督 (25) 第五章证券备选库的建立与维护 (26) 第六章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30 第七章投资禁止与限制 (31) 第八章投资授权管理 (36) 第九章投资风险控制 (36) 第十章附则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

  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 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 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的原则,做到决 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 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07 年制定7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07年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证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未经公司总部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是指投资新股,包括申购新股、参与新股配售、参与新股定向发行。未经董事局批准,不得扩大投资范围。 第四条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资金。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公司不得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知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投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六条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 (四)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七条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证券投资决策、执行和控制 第八条证券投资决策、执行和控制: (一)公司董事局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内审批证券投资事项(董事局单项证券投资运用资金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超过规定权限的额度报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管理层在董事局决议的具体授权范围内负责有关证券投资事宜。在股东大会或董事局批准的最高额度内,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情况来确定具体的投资量。

  第一章 1.证券投资基金:按照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基本原则,运用现代信托关系的机制,发行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将投资者的分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有价证券以实现投资目的的一种投资组合。(它的基本要素:a投资领域限于证券市场.b基本原则:共同投资,共担风险 c现代信托关系是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的基础 d它是通过发行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募集资金 e它是一种独立核算的投资组织。) 2.相对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单位有什么特点? (1)来源不同。 股票来自于经济活动中的商业性投资关系;债券来自于经济活动中的商业性借贷关系;而证券投资基金单位是以股票、债券或其它资产的存在为基础,因此,证券投资基金单位是股票、债券等基本证券的派生证券。 (2)代表的权益不同。 股票是代表股权的凭证,股东按投入的股份数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但股东在公司存续期内不得撤资;债券是代表债权的凭证,债权人可按期获得本金的返还和利息收入,但不能参与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单位是代表基金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基金持有人可据此享有基金所有人的权利(类似于股票);同时由于开放式基金具有可赎回性,封闭式基金具有明确的存续期,基金持有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撤资,所以它又具有某些债券方面的特征。 3. 证券投资基金在运作上有哪些特点和局限性? (1)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资金规模一般比较大、可通过证券组合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具有专业化的管理、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证券市场投资可降低交易成本、可介入更多的投资领域。 (2)证券投资基金的局限性:风险归避的局限性、投资领域的局限性、基金治理的局限性。 4.证券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互动发展关系是什么? 5.证券投资基金三大基本关系体是什么? a 组织关系体系(基金持有人,基金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构成) b 资产关系体系(基金资本,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收益及分配构成) c 市场关系体系(基金证券的发行,基金证券的交易和变现,基金的投资构成) 5.证券投资基金的三大主要功能:直接融资,专业理财,风险分散 a.直接融资功能指欲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有价证券,实现储蓄向产业资金的转换 b.专业理财功能指将募集的资金以信托方式交给专业机构进行投资运作。 c.分散风险,单个投资者资金有限,不可能持有很多股票来充分分散风险,持有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就是间接持有分散程度较高的投资组合。 6.证券投资基金的三大作用: a.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化:证券投资基金规范化发展,促了进我国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健康成长,促进了上市公司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体系进一步规范化。 b.促进金融市场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形成,促进了金融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商业银行的发展,降低了金融的运行风险 c.促进经济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调整,促进经济体制的市场化转变。 第二章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 修订草案的起草说明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或者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及股东行为,完善公司治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证监会结合近年来基金行业发展和监管的实践,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通知》)进行了修订。现将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指导思想 作为《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配套规则,《管理办法》及《实施通知》自2004年10月实施以来,对于推动基金公司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基金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管理办法》及《实施通知》的部分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需适时予以调整和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股东资格条件过严,行业准入门槛过高,限制了外部资源的进入,不利于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二是基金股东持股比例限制过严,基金公司组织形式单一,股东强力支持公司发展的动力不足;三是基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存在股东不当干预和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公司治理亟待完善;四是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模式、业务规范、运

  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五是市场的发展需要监管部门继续弱化行政许可,强化综合监管,完善相关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威慑力。 本次修订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总体思路,适当降低基金公司准入门槛和业务管制,调动公司股东、基金从业人员的积极性,着力优化股权政策、完善公司治理、增强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动基金行业市场化,增强基金行业活力,在此基础上加强业务规范,强化监管措施,防范潜在风险,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审批、取消部分行政许可项目。 根据近期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的要求,对《管理办法》中涉及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调整: 一是取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审核,优化准入政策,推进基金公司股权多元化。现行《管理办法》对基金公司股东资格条件要求较高。随着市场发展,过高的股东资格条件妨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也加剧了民间投资融资的难题。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参照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监管经验,将非主要股东区分为两类:持股5%以上的非主要股东和持股5%以下的非主要股东。对于后一类股东,不再设定资格条件,对其变更也不再审核,改为事后备案。取消持股5%以下股东的资格条件,可以便利民间资本进入基金行业,健全资本约束、推进股权多元化,并可为今后专业人士持股以及基金公司上市预留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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