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半岛新闻
诺安黄金 (320013): 诺安环bd半岛体育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仿单(更新)2024年第1期
(一)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 年 11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10】1712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年1月13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汇率及外汇管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境外投bd半岛体育资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技术系统运行风险、通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开放式基金风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紧密跟踪国际金价,金价波动会影响基金净值。
(六)金价走势在一定时间内有波动,过去走势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判断审慎投资。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财务数据及净值表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4年 1月 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为 2023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试行办法》 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 指《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发售公告》 指《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
基金中基金 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其投资组合由各种基金组成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
货币市场工具 指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
公司行为信息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纽约、伦敦、苏黎世、多伦多、香港、悉尼等发达证券市场上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基金净值会因为黄金价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两类:一是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汇率及外汇管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技术系统运行风险、通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黄金ETF,该类金融产品的目标是追踪黄金价格的走势,金价走势无疑是投资黄金ETF最大的风险因素。当然,作为一种基于实物黄金的金融工具,因其交易制度、组织架构等也会带来一些特有的风险,包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偏离净值风险、基金发行导致金价上涨的风险、黄金保管风险等。
黄金ETF的目标是尽量紧密反映黄金价格表现,而黄金ETF净值与其所持有的黄金价值有直接关联。过去数年,黄金价格存在着一定的波动性。
ETF份额可以等于、高于或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价格买卖。基金份额净值随黄金ETF资产市值的波动而波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随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及市场供求而波动。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净值的折价或溢价金额可能会因商品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时间不一致等因素而受影响。
黄金ETF以黄金为基础资产,有多少基金份额被发行在外,就意味着有多少黄金金条被收入基金在保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在基金发行初期,授权会员为申购基金,必须大量买入黄金并存入保管人处,这无疑将提振对黄金现货的需求,造成短期内金价上涨。当基金发行完毕,市场需求大量下降,金价和基金份额的净值可能马上下跌。
黄金ETF持有的黄金资产可能遭遇丢失、损坏或偷盗的风险。黄金ETF的托管人并不对黄金进行保险,保管人仅对其保管黄金的业务实力情况进行适度保险,而且,托管人也不是保险合约的受益人。因此,若以上黄金损失真的发生,保管人可能得不到足够的保险保障。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经过换汇后投资于全球市场以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外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部分国家/地区可能对外汇实施管制,从而带来一定的货币汇兑风险。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会导致市场波动进而影响基金收益,产生风险;此外,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地区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当投资某个国家/地区市场时,该国家/地区可能会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各个国家/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向该国家/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国家/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的改变等法律上的原因,给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是货币市场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不能迅速变现,而可能遭受折价损失的风险。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以应付赎回的要求。由于全球证券市场波动性较大,在市场下跌时经常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如果在这时出现较大数额赎回申请,则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成本很高,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同时,由于本基金涉及跨境交易,其赎回到账期通常需要比国内开放式基金更长的时间。
操作风险是指那些由于不合理的内部程序或人为操作造成的风险。以下事件有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或工作疏忽形成的风险,如经常性的串户、账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账假平、会计备份数据丢失、利息计算错误等。
清算风险主要因为国际结算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差异,造成划付款项的延误和错划,进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基金资产的安全。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通讯风险是指境外投资管理活动对远距离、跨时区的通讯系统要求较高,技术失误或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通讯故障可能会影响到本基金投资管理活动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同类型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境外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紧密跟踪金价走势,为投资者提供一类可有效分散组合风险的黄金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交易所交易基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此外,本基金为对冲本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期权等金融工具。
实物黄金支持(Physical gold underlying)的黄金ETF是指以标准化的实物黄金为基础资产,并可以用实物黄金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黄金ETF。
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bd半岛体育,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黄金作为有特殊意义和历史价值的贵金属,其分散风险、抵御通胀、对冲弱势美元的功能得到了投资者的一致认同,而黄金ETF更因为其良好的易得性、流动性以及投资透明性得到了投资者的普遍青睐。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最小化黄金投资风险,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黄金投资工具,使投资者可以便捷地由资本市场进入黄金投资市场。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的方式达成跟踪金价的投资目标。本基金遴选出在全球发达市场上市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优质黄金ETF,之后基本上采取买入持有的投资策略,但根据标的ETF跟踪误差、流动性等因素定期进行调整和再平衡。本基金只买卖和持有黄金ETF份额,不直接买卖或持有实物黄金。
本基金目前选择有实物黄金支持(Physical gold underlying)的黄金ETF作为主要投资标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是指可以用标准化的实物黄金在一级市场上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ETF,投资于此类黄金ETF可以最小化投资风险,规避金价之外的因素对于ETF价格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原则上选取发达市场交易所交易的黄金ETF品种,目前主要涉及的交易所有纽约、伦敦、苏黎世、多伦多、香港、悉尼等发达市场。
1) 流动性:是指黄金ETF在二级市场交易量的大小。本基金在二级市场买入黄金ETF基金份额时,标的ETF交易越活跃,产生的冲击成本会越小,越有利于本基金跟踪误差的控制;
2) 规模:是指黄金ETF本身的规模大小,而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可以从市值规模和黄金储存量两个角度来衡量,规模越大,越可以产生规模效应,降低黄金ETF本身运营成本,并且增加投资安全性;
3) 跟踪误差:是指黄金ETF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与金价的偏离度,跟踪误差越小,说明黄金ETF的运作越成功;
4) 透明度:主要指黄金ETF的信息披露程度,信息披露越完全、真实、迅速,越可以减少潜在的投资风险;
5) 费率:是指黄金ETF总体的运营费用,费用越低,越有利于跟踪误差的减小; 6) 挂牌时间:是指黄金ETF的上市时间,上市时间越长,运作会越成熟,而且运作记录数据会越充分,越有利于本基金的选择判断;
7) 估值基准:是指黄金ETF每日进行估值的基准,也是次日开盘的指导价格,目前大部分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均以伦敦bd半岛体育金的价格作为基准,但也存在以黄金期货的价格作为基准的黄金ETF;
8) 组织架构:主要指黄金ETF各参与方的权责关系和合约结构,不同市场上黄金ETF的组织架构有所不同,合理的组织架构可以保障黄金ETF的顺利运作,减少潜在的参与方风险。
本基金将选取流动性良好、规模合理、跟踪误差较小、透明度较高、费率低廉、挂牌时间较长、估值基准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间的差异较小、组织架构合理的黄金ETF作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备选基金库。
本基金的组合构建主要是指建仓期内的投资策略,我们会综合考虑备选基金库中黄金ETF的历史运作记录(跟踪误差等)、市场流动性、上市交易所、交易币种等因素,构建黄金ETF组合,目标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最少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构建本基金的组合,从而紧密跟踪金价走势。
但本基金会定期检讨组合并进行调整,至少每季度一次。调整的标准主要是依据组合对于金价的跟踪误差,适当降低跟踪误差大的黄金ETF比重,增加跟踪误差小的黄金ETF比重。
同时,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我们还会根据申购赎回需求,灵活调整组合,在不影响组合流动性的基础上,结合现金仓位管理,满足日常的申赎需求。
现金管理是本基金投资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现金流预测、现金持有比例管理、现金资产收益管理。
准确预测未来几个交易日的现金流动是做好现金管理的前提,基金管理人将合理把握因基金的申购赎回、金价波动加大等因素引起的现金流变化,编制基金现金流量表。
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资产是基金保持流动性的必然要求,但现金资产的持有将会影响到本基金的跟踪效果,形成现金拖累。基金管理人将在保证基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现金资产持有比例。
对于基金持有的现金资产,基金管理人将在保证基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提高现金资产使用效率,尽可能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率。
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若今后出现了更合理可行的跟踪金价的投资方法和策略,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通过投资团队的共同努力,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的方式达成跟踪金价的投资目标。本基金遴选出在全球发达市场上市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优质黄金ETF,基本上采取买入持有的投资策略,并根据标的ETF跟踪误差、流动性等因素定期进行调整和再平衡。总体上,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构建的具体流程如下: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研究人员和基金经理的有关报告,决定基金投资的主要原则,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本基金原则上选取发达市场交易所交易的黄金ETF品种,目前主要涉及的交易所有纽约、伦敦、苏黎世、多伦多、香港、悉尼等发达市场。本基金将选取流动性良好、规模合理、跟踪误差较小、透明度较高、费率低廉、挂牌时间较长、估值基准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间的差异较小、组织架构合理的黄金ETF作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备选基金库。
研究部和基金经理根据投资限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备选基金库中黄金ETF的历史运作记录(跟踪误差等)、市场流动性、上市交易所、交易币种等因素,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最少数量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构建本基金的模拟组合,进行跟踪误差和流动性检验,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在其权限范围内对组合进行调整,超出其权限的调整,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组合调整至少每季度一次,调整的标准主要是依据组合对于金价的跟踪误差,适当降低跟踪误差大的黄金ETF比重,增加跟踪误差小的黄金ETF比重,或者是调出跟踪误差大的黄金ETF,调入跟踪误差小的黄金ETF。
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资产是基金保持流动性的必然要求,但现金资产的持有将会影响到本基金的跟踪效果,形成现金拖累。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基金申购赎回、金价波动等因素,在保证基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通过量化模型计算出最佳现金持有量,从而提高现金资产使用效率,缩小本基金的跟踪误差。
6、风险控制与评估: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风险控制人员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的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不包括境外基金)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5、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7、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8、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若基金超过上述1-9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伦敦金价格折成人民币后的收益率,伦敦金每日价格采用伦敦金下午定盘价(London Gold Price PM Fix),人民币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个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伦敦金下午定盘价被世界黄金市场广泛接受为黄金基准价格。伦敦金定价分上午价和下午价,由于下午定价的时间为美国黄金市场、欧洲黄金市场、中东黄金市场和非洲黄金市场同时交易的时间,市场流动性最好,故一般采用伦敦金下午定盘价作为国际金价的基准价格。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黄金价格,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价格相似,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四)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本项主要列示按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标普、穆迪)的债券信用评级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此类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投资。
(九)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