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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半岛体育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聚会质料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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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d半岛体育bd半岛体育bd半岛体育会议须知…………………………………………………….3议案1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5议案2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11议案3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22议案4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1议案5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2议案6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36议案7听取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6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bd半岛体育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聚会质料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5月19日)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5月19日)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姓名或名称)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投票方法: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投票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不仅是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也是成都银行成立的第25年、2019-2021战略规划收官之年。全行上下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影响,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大幅跃升,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迈出了坚实步伐,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经营管理“答卷”。

  资产规模持续攀升。2021年末资产总额、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达7,683.5亿、5,441.4亿和3,896.3亿,增幅分别达17.8%、22.3%和37.2%,增长能级明显提升。

  盈利能力持续增强。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8.9亿,同比增长22.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31亿,同比增长29.9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7.6%,连续两年位居上市银行首位。

  资产质量持续向优。2021年末不良贷款率和后四类贷款占比分别为0.98%、1.59%,分别下降0.39、0.46个百分点,双双实现“六年连降”;拨备覆盖率403%,上升109个百分点,实现“五年连升”。

  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2021年,本行全年股价涨幅16.4%,位居A股上市银行第一,2022年涨幅继续位列首位,峰值涨幅已达47.5%。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21年度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中位居第217位,较上年跃升37位。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度商业银行稳健发展能力“陀螺”(GYROSCOPE)评价体系中,本行排名全国城商行第七、西部城商行第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攻坚之年、2019-2021年战略规划收官之年。成都银行坚定践行国家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制定了涵盖八大重点领域、32项改革工作、113项改革目标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国企改革总体任务完成率已超过90%;三年规划期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以“精细化、大零售、数字化”三大转型为引领,围绕“拓存款、扩资产、重合规、促转型”十二字经营方针,建立健全战略规划执行落地督导机制,推动战略规划任务和业务发展指标高目标完成。站在新一轮战略规划期的历史起点,本行以加快形成更高质量的新发展格局为总体目标,全面启动2022-2024年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持续推动全行战略转型升级。

  本行董事会围绕全行发展战略和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致力于推动形成高效的资本结构和补充节奏。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2021年确定以发行80亿元可转债作为核心一级资本补充工具,当年顺利实现证监会发审委无条件过会;可转债已于近期成功发行上市,实现股东优先认配比例79%、网上认购倍数7144倍、网上中签率万分之一点四等发行成绩均创境内上市银行可转债发行历史最优水平;本次可转债完成转股后,将远超IPO上市的募资规模,成为成都银行自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权益性融资,极大增强本行资本实力。

  2021年,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秉持“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勤勉尽职”原则,高质高效拟定会议议题,依法合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有关会议。全年共筹备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筹备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审议通过了62项议案;筹备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61次。依照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陆续发布的监管新规,全面启动公司《章程》修订工作,进一步推动党的领导与本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持续提升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作效能,专项出台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的会议流程制度指引,提高大额授信审批机制运转效率。

  本行董事会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全行经营管理工作中最突出的位置,聚焦风险管理核心竞争力提升,大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项目群建设,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长期坚守资产质量生命线不动摇,密切关注全行风险管理状况,资产质量改善明显,不良率和后四类贷款占比“六年连降”,拨备覆盖率“五年连升”。积极探索、完善符合本行管理实际的集团化管控手段,建立健全集团化管控体系,既厘清了集团本部与二级企业的权责边界,又通过精细化管控机制实现对二级企业经营与风险管理的高效赋能。

  本行董事会负责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致力于完成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70项各类公告,共113项披露文件。严格执行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管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增进投资者对转型战略及成果的了解和认同,充分倾听投资者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和良性互动。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广泛与资本市场开展交流,充分传递本行经营管理理念与投资价值。2021年,本行组织召开了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积极参加证监局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接待投资者调研、上交所E互动平台、IR邮箱等方式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心关注问题,主动履行信息披露责任义务,增强公司经营透明度。

  2022年,本行董事会将立足新一轮战略规划起始元年,保持战略定力、深化战略转型,以更完善的公司治理、更有效的风险管理、更优质的企业发展,开创成都银行特色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2022年是新一轮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本行将继续坚持“大零售、数字化、精细化”三大转型方向,瞄准一流标杆银行,全面打响“规模迈入万亿级、管理进入一梯队”三年冲锋战,努力打造成都银行辉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的全国金融新名片。新规划期内,本行将紧跟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变化,积极抢抓党中央、国务院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战略机遇,主动担当国有银行服务国家战略的时代使命,纵深推进全行战略转型提档升级。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科学决策和组织领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推动党的领导融入改革发展全过程,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不断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持续强化董事会建设,积极履行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以推动整体工作、提升决策效率为目标,统筹协调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组织及筹备。强化董事履职能力建设,及时更新监管政策专题解读,推进董事内部培训体系建设。紧跟监管动态,加快推进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重要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进程,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顶层会议机制运作效能。围绕涉及本行发展的重要事项,搭建专题报告、专题调研与专题研究等沟通交流机制,高效发挥本行董事会科学、专业决策作用。

  (三)充分发挥资本管理前瞻引领作用,提前谋篇布局多层次的资本运用与补充计划

  坚持以做好全行经营管理工作为核心,为可转债顺利转股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条件,加快核心一级资本补充进度。按照资本需求规模与资本运用效率“紧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类融资工具特点与发行时机等因素,科学测算未来3~5年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行董事会将持续跟进资本工具的发行要求和市场变化,提前筹划下一轮资本补充工作计划和安排;加快推进7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申报工作,确保各层级的资本补充与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合理适配。

  下一步,成都银行董事会将一如既往秉承勤勉尽职、高效务实、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从全体股东利益与本行长期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以新一轮战略规划为引领,以更加优质、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企业发展,为社会、客户、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现将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监事会认真落实公司治理各项监管要求,紧紧围绕本行战略规划和年度中心工作,规范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为本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认真落实“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工作要求。监事会将监管要求作为监督指南和重点,定期听取内控管理、合规文化建设专项工作报告,持续跟踪掌握本行贯彻落实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线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出审阅意见。

  依规开展公司治理自查评估。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方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完成了2020年度监事会运作合规性、有效性评估并上报,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提升质效。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相关职责。按照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要求,及时披露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关于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等事项,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密切关注本行信息披露情况,重点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持续跟踪监管意见整改。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听取了本行落实监管部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强化风险偏好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积极服务好实体经济。

  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对本行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履职评价报告、高管绩效薪酬等27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听取了26项工作报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共召开会议9次,审议议案26项。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了跟踪沟通和反馈。孙波监事长任本行党委委员,在履职过程中认真落实党委决定,密切了党委会与监事会之间的信息传递,确保了党委对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领导。

  监事会认真阅研、审议各项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围绕战略转型,持续关注本行资本管理、资本补充、盈利水平、资产质量状况,推进战略规划任务按时落地落实。面对经营环境的复杂变化和挑战,监事会加强对全行经营计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关注增强盈利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并从不良化解、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提示。持续对重大财务决策事项和重要财务领域开展监督,重点了解财务费用管理、并表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情况,对利率市场化进行专题分析研讨,提出了加强成本管理等意见建议。

  紧扣监管部门对银行核心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关键风险环节等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高度关注疫情冲击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人员管理等方面潜在的风险隐患,提示做好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按季听取本行关于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风险管理、反洗钱工作、监管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工作报告,重点对制度完善、操作风险、信息科技系统建设和运维、新业务新产品风险管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年度内,组织开展了电子银行数字化管理专项审计、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审计、2021年内部控制预评价审计、资金业务制度红线个审计项目,强化项目立项、启动进场、沟通反馈、问题剖析、报告审议、督促整改等全流程管理。持续跟踪监事会2020年度委托审计项目整改情况,促进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召开委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现场访谈会,动态关注审计情况和跟踪问题整改进度。持续运用稽核审计结果“增压”机制,推进信息科技审计发现问题有效整改。

  监事会依规完成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工作,并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报告。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监管新规,重新修订了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细则,制定2021年度履职评价方案,涵盖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维度,突出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职责情况的履职评价,充分体现了监管新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体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高管层重要会议,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优化制度机制。修订印发监事会履职评价相关细则,配合完成本行章程的修订稿,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正在修订中。研究拟定了《监管新政下监事会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机制》。

  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会议、微信群等平台及时传达学习《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监管新规,形成了政策解读报告。组织监事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深化对监管要求的认识把握,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积极开展调研。制定了《第七届监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调研工作安排》,围绕本行战略转型、风险防控、企业文化建设、员工行为管理等中心工作,按照“调研选题、方案制定、课题实施、成果转化”的闭环程式组织调研,形成了《手机银行与零售业务发展相关性分析调研报告》《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初探》等专题报告,充分发挥监事专业优势提出对策建议,为助推本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报告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信息披露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2021年,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面、认真、勤勉履行职责。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影响,保持战略定力,沉着应对,重点关注本行战略规划与发展研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公司治理与对外投资、资本管理与资本补充、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维护、股东股权管理与关联交易管理等事项,通过科学决策和强化战略管理,持续推进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推动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本轮战略规划得以圆满收官,实现了本行高质量稳健发展。

  董事能够从本行利益出发,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及时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投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会计等情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董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能够独立自主、规范地履行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营。根据董事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维度的评价情况,监事会对本行现有13名董事和2名辞任董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建议董事会持续加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研判,坚持战略规划引领,坚定“规模万亿级、管理一梯队”目标,继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突出差异化和特色化,带领全行再接再厉,谋新篇、开新局,保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态势,为社会、客户、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021年,监事会认真落实公司治理各项监管要求,突出发展战略、财务管理、内控合规、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科技、反洗钱、数据治理等重点领域监督,以及对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相关职责。持续优化监督制度机制,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了监事会履职评价制度体系和评价模型、与内部审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监事会监督反馈机制的与时俱进。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对标上市先进银行,做好学习交流培训,持续提高履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下设专门委员会联动效应和监事个体作用,形成监事会整体合力,切实维护本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监事能够从本行利益出发,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高度关注监管重点领域,及时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监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认真学习监管新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动监事会有效监督。监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能够独立自主、规范地履行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营。根据监事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维度的评价情况,监事会对本行7名监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2021年,高级管理层认真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经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监管要求,紧贴城市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以“稳定存款立行、高效资产立行”统领经营工作全局,聚焦战略执行落地、转型业务发展、全面风险管控和基础管理能力提升,调结构、练内功、促转型,扎实推进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多项经营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综合实力再迈新台阶,为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按照要求报告本行经营管理情况。全面履行本行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本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管理、洗钱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治理、信息披露等职责,在支持城市有机更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小微信贷和普惠金融、助力防疫抗疫等方面多措并举,战略执行阶段性成效显著,异地分行竞争力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各项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等维度的评价情况,监事会对本行9名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建议高级管理层在本行新一轮战略规划起始年,进一步强化战略引领,坚持目标导向,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经营指标任务,纵深推进经营转型和改革发展,强化合规管理,深入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开创全行改革发展新局面。

  2022年,监事会将立足新一轮战略规划起始元年,聚焦本行战略转型,紧盯“规模万亿级、管理一梯队”三年发展目标,围绕规范履职、制度优化、风险防控等重点,全面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功能。

  认真遵循关于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监管政策要求,密切关注本行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战略机遇,服务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跟踪监督本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信息科技风险防范、关联交易、股东行为、反洗钱等监管重点。

  按照《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提出的“研究做实监事会功能”的要求,加强沟通联动,形成合力持续推动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有序开展会议监督。组织召开监事会及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行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全面掌握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协同开展战略监督。通过开展访谈、提出工作建议、会商评估等方式监督本行2022年—2024年战略规划编制情况,协同推进完成本行2019年—2021年战略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评估。

  有效开展财务监督。关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依规审议各项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持续关注本行资本管理、资本补充、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状况。

  继续开展审计监督。组织实施监事会2022年审计项目,持续跟踪2021年度审计项目整改成效。强化与内审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针对审计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报告、委托审计、审计“增压”机制、现场访谈等多种方式,合力推进问题有效整改。

  扎实开展履职评价。遵照全面修订后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细则,实施完成监事会2021年度履职评价工作。持续健全完善监事履职档案、监事会履职评价档案,推动评价结果有效应用。

  对照监管新规,配合完成本行章程修订,全面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持续优化监事会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督意见和建议的跟踪落实。严格执行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依规向股东大会报告年度工作、职工监事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事会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

  2021年,本行紧密围绕董事会战略部署,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不断壮大自身综合实力、再创经营佳绩,规模增长高位提振,盈利水平显著提升,质量防线筑优筑牢。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集团口径,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7683.46亿元,较上年增长1159.12亿元,增幅17.77%;吸收存款5441.42亿元,较上年增长991.54亿元,增幅22.28%;发放贷款3896.26亿元,较上年增长1055.59亿元,增幅37.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31亿元,较上年增长18.06亿元,增幅29.98%。

  项目 2021年 2020年 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 较上年变动幅度

  注1: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下同。

  按照本行口径,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7676.99亿元,较上年增长1159.36亿元,增幅17.79%;吸收存款(不含应计利息,下同)5336.44亿元,较上年增长966.43亿元,增幅22.12%;发放贷款(不含应计利息,下同)3877.79亿元,较上年增长1054.33亿元,增幅37.34%;实现净利润78.30亿元,较上年增长18.10亿元,增幅30.07%。

  项目 2021年 2020年 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 较上年变动幅度

  2021年,本行继续贯彻稳定存款和高效资产并重的经营方针,紧密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科学布局、精准施策,延续良好发展态势,总资产、存款、贷款年新增规模达千亿,增长量级创历史新高。存款、贷款增量领跑全省、全市金融机构,区域市场竞争力与渗透性进一步增强。

  负债业务方面,筑牢核心负债优势,围绕基础客群、重点账户、业务黏性、区域协同、网点布局、数字能力等打造综合性、专业化营销链条,依托多维画像精准施策,促进存款负债的持续稳定增长。截至2021年末,本行吸收存款5336.44亿元,较上年增长966.43亿元,同比多增408.54亿元,增幅22.12%,吸收存款占总负债的74.55%,继续保持稳定资金的发展支撑优势。存款结构上,公司、零售齐头并进,个人存款新增占比达到45.64%,余额占比进一步上升至39.31%,较2018年末提升6.4个百分点,转型推进卓有成效。

  资产业务方面,聚焦省市重大战略项目、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招商引资与上市行动计划,聚焦民营与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升金融稳增长促发展服务质效,全年新增贷款同比实现翻番。截至2021年末,本行发放贷款余额3877.79亿元,较上年增长1054.33亿元,增幅37.34%,存贷比从64.61%上升8.06个百分点至72.67%。与此同时,把握有利时机增加债券配置,债券投资余额较上年增长344.47亿元达到1476.86亿元,增幅30.42%,债券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提升1.87个百分点至19.24%。

  2021年,本行在规模上量、息差企稳、非息拓展等方面多点发力,带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8.58亿元,较上年增长32.92亿元,增幅22.60%,创2015年以来最高增幅;实现净利润78.30亿元,较上年增长18.10亿元,增幅30.07%,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幅均处于上市银行领先水平。资产收益率1.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62%,盈利效率位居上市银行前列。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12.71元,基本每股收益2.09元,股东回报持续稳步提升。

  项目 2021年 2020年 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 较上年变动幅度

  全年实现利息净收入143.91亿元,较上年增长25.97亿元,增幅22.02%,其中,生息资产较上年增长1351.13亿元,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29.52亿元。净息差方面,本行按照发展中调结构的基本思路,努力保持客户存款的核心负债支撑,并进一步提升贷款、债券等高效资产占比,以结构优化对冲存贷利差收窄影响,净息差较上年小幅下降5BP至2.13%。

  日均 规模占比 利息收入/支出 收益率/成本率 日均 规模占比 利息收入/支出 收益率/成本率

  全年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4.67亿元,较上年增长6.95亿元,增幅25.07%。积极开拓收入来源,一是受益代客理财的规模增长与收入贡献,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增长1.66亿元;二是稳健配置金融资产并把握交易机会,带动投资收益与估值损益较上年增长2.05亿元;三是持续发展金融衍生业务,形成汇兑损益增长贡献2.88亿元。非利息收入占比19.42%,较上年提升0.39个百分点。

  项目 2021年 2020年 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 较上年变动幅度

  随着网点扩张、人员新增与IT投入的加大,全年发生业务及管理费40.62亿元,较上年增长5.91亿元(包括社保减免的基数影响),增幅17.03%,仍低于营业收入增幅5.57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进一步下降至22.74%,继续处于同业低位水平。

  项目 2021年 2020年 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 较上年变动幅度

  本着审慎估计风险与增厚安全边际的基本原则,充分识别资产潜在风险要素并审慎计提减值准备,确保信用风险覆盖充足。全年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19亿元,其中:贷款减值损失40.41亿元、金融投资减值损失6.58亿元、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20亿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 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 较上年变动幅度

  2021年,本行资产质量持续向优改善,年末不良贷款率0.98%,较上年下降0.38个百分点,后四类贷款占比1.58%,较上年下降0.46个百分点,连续六年实现下降;贷款拨备覆盖率达到404.23%,较上年提升110.21个百分点,安全边际进一步增厚,风险抵补能力不断增强。

  资本充足方面,由于贷款等风险资产增长形成一定资本消耗,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67%、9.82%、12.99%,较上年下降0.55个百分点、0.81个百分点、1.24个百分点。为保障资本的发展支撑,本行不断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内源资本积累,多渠道运用资本补充工具提升资本实力。截至报告日,本行已成功发行8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启动二级资本债券发行计划。

  项目 2021年 2020年 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 较上年变动幅度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成都银行新一轮战略规划开局之年。从国际情况看,外部摩擦和疫情冲击下,宏观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从国内情况看,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更加考验银行的形势研判和敏捷应对能力。

  2022年,本行将继续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推动落实“精细化、大零售、数字化”三大转型方向,保持战略定力沉着应对外部变化,深入践行稳定存款立行及高效资产立行经营理念,平衡好金融支持实体与风险防控的关系。基于对宏观形势、监管环境以及行业趋势的综合分析,结合自身客观实际,建议本行(集团)2022年度预算目标如下:

  上述目标基于目前外部环境、现行利率政策、财税政策和监管政策,若发生重大不利性因素并对年度经营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本行将及时研究应对并可能调整相关经营目标。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建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2021年度审计后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78,296万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按年末风险资产1.5%的比例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178,940万元;

  三、拟以总股本 3,612,251,334股为基数,按下述方案分配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6.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27,572万元。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担任了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的完成了本行委托的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将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的相关规定,建议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40万元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整。相关服务费用建议由经营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度授权书,在有关授权权限内进行审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1)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师宇轩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许旭明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顾珺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行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40万元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整。相关服务费用建议由经营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度授权书,在有关授权权限内进行审批。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按照有关监管要求,银行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报告。现将本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本行根据监管规则的最新变化,结合管理实际,对《关联方管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细则》进行了重检修订,对关联方的识别认定、关联交易管理等进行了更新完善。董事会制订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关联交易授权书》,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制订了《成都银行关于2021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及经营管理层授权相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办理流程、明确了2021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审批权限的相关事宜,进一步完善了关联交易制度体系。

  本行按照各管理口径分别对关联方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关联方名单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负责确认,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各口径关联方管理情况如下:

  本行按照各管理口径分别对关联方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关联方名单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确认,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根据《成都银行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关于更新关联方通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更新后银保监口径关联法人335户。

  银保监会口径关联自然人包括本行董事,总行、分行和直属支行(部)的高级管理人员,总行行级信用审批委员会委员,总行专职信用审批人,分行和直属支行(部)信用审批委员会委员及信贷业务转授权有权审批人,以上所有人员的近亲属;本行主要股东的董事和关键管理人员。

  根据《成都银行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关于更新关联方通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关联法人124户。

  本行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关联自然人认定范围包括:1.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2.本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至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人员。

  根据《成都银行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关于更新关联方通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关联法人260户。

  本行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关联自然人认定范围包括本行及本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银保监口径表内外授信敞口余额合计88.75亿元,占资本净额的13.12%,正常类授信余额88.74亿元,不良类余额0.01亿元,不良类占比万分之1.1。其中:

  非同业关联方表内外授信敞口余额75.75亿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11.20%;其中贷款余额66.46亿元,占资本净额的9.82%;保函开具金额0.01亿元,敞口金额0亿元;结构化融资业务余额0.89亿元,占资本净额的0.13%;债券投资业务余额8.4亿元,占资本净额的1.24%。

  按照监管口径,本行对银保监会口径关联方表内外全口径授信业务余额均未超过监管限额比例要求,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关联方表内外全口径授信余额类型 授信余额(亿元) 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 监管比例限额

  2 对一个关联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最大授信余额 38.42 5.68% ≦15%

  ①外包服务。2021年度,本行向关联方成都金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大堂经理助理外包服务、向关联方成都翼虎三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现金清分与配钞外包服务、向关联方成都市翼虎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集中押运外包服务、向关联方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成都融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驻点保安外包服务,共计发生外包服务费0.67亿元。

  ②租赁服务。2021年度,本行向关联方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房产作为营业网点和办公场所,共计发生租赁费用0.22亿元。

  ③其他服务。2021年度,本行向关联方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险服务、向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向关联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代收教辅费的服务,共计发生服务费用0.02亿元。

  为加强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审慎性,按照实质性原则,本行将与关联担保公司的银保合作业务(含专项管理额度)纳入其他类关联交易实施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银保合作(保证担保)限额135亿元,在保业务余额合计78.47亿元;本行与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银保合作(保证担保)限额37亿元,在保业务余额合计23.07亿元;本行与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保合作(保证担保)限额37亿元,在保业务余额合计7.66亿元;本行与成都市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银保合作(保证担保)限额20亿元,无在保业务余额。

  (1)2021年1月29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总部新办公大楼意向购置方案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购置本行总部新办公大楼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同时要求待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竞拍购得该地块,进一步明确建设方案及具体投资金额后,就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事宜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1年4月20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对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合计18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3亿元(覆盖存量余额3亿元)、投资授信5亿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对关联方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项目贷款6.67亿元,由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对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①新增流动资金贷款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5.58亿元;②调整11.71亿元存量融资授信的担保方式或期限。

  (3)2021年6月7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与关联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继续银担合作85亿元;审议通过《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与关联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继续银担合作37亿元。

  (4)2021年10月19日,成都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行与关联方HONG LEONG BANK BERHAD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为关联方HONG LEONG BANK BERHAD办理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3,910万元的美元结汇业务;审议通过《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与关联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续签135亿元银担合作协议业务;审议通过《关于本行与关联方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与关联方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额35亿元的同业授信业务。

  (5)2021年11月30日,成都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市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与关联方成都市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额20亿元的银担合作协议新签业务。

  (6)2021年12月28日,成都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对关联方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流动资金贷款10亿元,由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关联交易管理要求,本行在2021年初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额度合计141.07亿元,其中授信类预计额度106亿元,非授信类预计额度35.07亿元,并将预计结果依规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于2021年4月21日公开披露(公告编号2021-016)。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2021年度内本行计划新审批关联交易的最大发生金额,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业务风险层面需同时满足监管及本行风险限额、贷款集中度等管理要求,实际发生的交易方案本行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本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为止。

  本行2021年度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关联交易均在预计额度以内开展,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关联交易管理要求。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与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关联方表内外授信敞口余额合计70.61亿元,均为正常类贷款,其中:

  非同业关联方表内外授信余额36.71亿元,其中贷款余额31.31亿元,债券投资余额5.4亿元。

  同业关联方授信敞口余额33.9亿元,其中同业借款13亿元,同业存单16.9亿元、投资二级资本债4亿元。

  ①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授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由本行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业务合计4.13亿元。

  ②外包服务。2021年度,本行向关联方成都市翼虎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集中押运外包服务、向关联方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成都融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驻点保安外包服务,共计发生外包服务费0.52亿元。

  ③租赁服务。2021年度,本行向关联方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产作为营业网点和办公场所,共计发生租赁费用0.21亿元。

  ④其他服务。2021年度,本行向关联方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险服务、向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向关联方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代收教辅费的服务,共计发生服务费用0.02亿元。

  本行与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行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附注有关内容。

  本行与各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根据具体业务方案审慎确定,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本行与各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监管及本行相关控制要求,其审议、披露等程序符合监管及本制度规定,业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要求,不存在违规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非关联方利益等情况。

  2021年,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研究讨论议案,独立自主决策,持续关注本行战略实施与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开展调研,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为本行战略发展、风险控制、审计监督、提名、薪酬管理以及关联交易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本行和本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共14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有法律、经济、会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不受我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我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独立性得到了有效的保证,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本行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甘犁先生,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经济系教授;上海数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清华大学技术经济与能源系统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长江商学院访问教授;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经济系助理教授;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经济系副教授(有终生职)。

  邵赤平先生,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外国经济思想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美国杜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中国广告主协会秘书长。曾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宋朝学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本科,注册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部总经理;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曾任四川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四川同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樊斌先生,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法律硕士,一级律师。现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成都市第十七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四川省投资与证券律师事务所律师;中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存泰先生,美国夏威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启顺造纸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日立半导体(马)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程师;马来西亚国际投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金融执行员、助理经理;马来西亚青年经济发展合作社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来西亚澄心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员;马来西亚联昌投资银行执行员、高级经理、企业金融主管和管理委员会成员;印度尼西亚联昌尼阿嘎证券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来西亚纳鲁力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金融总监;马来西亚联昌投资银行企业金融总监顾问;中国辽宁省营口市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董事;马来西亚联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本行共召开4次董事会定期会议和7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62项议案;本行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1次。本行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包括通讯表决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是指现场(含电话)出席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的会议次数;

  (2)报告期内,本行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陈存泰先生于2021年7月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履职;

  (4)2021年8月,董事会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樊斌先生进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会议,因故无法亲自出席的,也按相关规定进行授权委托,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在董事会上得到体现。

  本行独立董事充分依托深厚的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加相关审议事项的研究、讨论和决策,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定期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概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会上详细听取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仔细审议相关议题,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重大关联交易、高管人员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行董事会注重董事持续专业发展,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培训。2021年,本行独立董事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本行董事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此外,独立董事还通过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银行经营动态,促进自身专业水平提升。

  为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本行提供了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项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会前沟通、会中表决问题解答等,及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的质量和效率。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

  本行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常规业务。

  本行根据资本需求情况,适时开展资本补充工作,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各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增强本行抵御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带动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度,本行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审议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审议同意。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有关业绩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本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本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行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本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回报。董事会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诉求,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本行及本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本行及本行股东均积极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bd半岛体育。

  报告期内,本行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独立董事积极履行了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2021年,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在评估过程中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积极发表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促进了本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021年,本行独立董事密切关注本行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特点,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2022年,全体独立董事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围绕董事会相关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防控,为全行实现稳健发展以及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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