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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融家|贸易银行推行新版《血本统治bd半岛体育设施》的寻事与机会
bd半岛体育实施资本新规不仅是中国银行业实施巴塞尔协议的自然延续,更重要的是,资本新规为商业银行推行集约化资本管理提供了“正向”激励机制和重要抓手。商业银行须勇于面对更高挑战,以实现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
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版在中国将要开始全面实施。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本新规”)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资本新规拟定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介绍资本新规的主要变化和实施定位,揭示实施资本新规的价值,提出实施资本新规遇到的挑战,并且进一步给出实施资本新规的建议。
近年来,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商业银行作为中国经济的主要融资渠道,不得不面临新的挑战,仅凭不断做大资产规模已经逐渐步入经营管理的死胡同。新挑战要求银行风险管理必须从粗放式模式向精细化模式革新。
自21世纪以来,短短的20年时间,中国银行业在现代风险管理领域有了长足的进步,很多领先银行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具备了相应的综合实力,但在众多中小银行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考虑到当前中国银行业良莠不齐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仅靠一些银行风险管理的内生性驱动力是不够的,而是需要监管机构予以助力和推动,资本新规的出台,和近期出台的多个监管要求,都是反映了这一趋势和监管意图。
资本新规沿用了巴塞尔协议II第一支柱三大风险的资本计量体系,其中,操作风险取消了高级计量法(AMA),因此资本新规高级方法领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高级方法的主要变化:作为市场风险高级方法的内部模型法(IMA)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主要变化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计量方面,资本计量包括捕捉尾部损失特征的预期损失资本(ES)、不可建模风险因子资本(SES)、违约风险资本(DRC)三部分,现行内部模型法VaR模型完全被ES模型取代,计量结果需要在多个层级开展返回检验和损益归因。二是在管理方面,要求以交易台为实施单元,制定业务政策、细分和管理交易台,满足人员、会计账目、汇报路径、管理职责、报告等管理要求。因为市场风险新内部模型法技术含量很高,中国银行业尚缺乏成熟的实施经验,该方法目前仅限于少数大型商业银行的探索实践中。
信用风险高级方法的主要变化:作为信用风险高级方法的内部评级法(IRB)主要变化包括:一是限制内评法的使用范围,明确金融机构、特大型公司风险暴露不允许采用内部评级高级法,股权风险暴露不允许采用所有内评法。二是调整输入参数违约概率PD的底线,调整内评初级法下违约损失率D的底线和计算方法。三是设置风险加权资产RWA的输出参数底线,部分或全部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计算RWA不低于权重法下的72.5%。应该说,信用风险高级方法部分变化不大,金融危机发生后曾期望对高级方法施加更多的限制,但经过讨论和博弈,最终版在信用风险部分反映出来的限制比较有限。实际上,中国银行业已经核准实施高级方法的银行,其核准范围并不包括内部评级高级法(AIRB),且当时的核准已经设置了90%的风险权重资产RWA底线,因此,新内评法的限制部分对已经实施高级方法的中国商业银行影响甚微。
我们看到,第一支柱三大风险的高级方法部分,信用风险变化较小,市场风险尚不具备成熟经验,操作风险已经不适用。在这种格局下,国内广大商业银行将更加关注新标准法的变化和实施重点。基于近年来的实施经验,下文总结资本新规新标准法实施的主要变化。
针对不同规模的银行施行差异化的分档监管要求。资本新规将商业银行按照表内外资产余额和境外债权债务余额划分成三档银行,商业银行因为档位不同,信用风险权重法和操作风险标准法要求不同。市场风险标准法部分还根据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规模、非中央交易对手衍生工具的名义本金、是否系统重要性银行等条件,提出了简化标准法。总的特点是档位越高,资本计量要求越高、计量颗粒度越高、基础数据要求越高,同时,越是低档位的银行,各类情景下的风险权重设置相对高档位银行越审慎。
鉴于差异化的分档监管要求,不同档位要求的复杂程度差异较大,以下讨论范围主要是针对第一档银行的信用风险新权重法和操作风险新标准法,以及市场风险新标准法。
新标准法提升了资本计量的精细化程度。新标准法推出了更多风险暴露类型和风险权重档位、更加精细化的参数/指标。例如,信用风险新权重法从原有的12类风险暴露细化至19类,并将10个固定风险权重调整为22档风险权重,增强风险敏感度;在市场风险新标准法资本计量中,敏感度风险资本部分以敏感性指标作为计量基础参数,按照七大类风险类型细化成多种风险因子,在风险因子维度测算基础风险权重;操作风险新标准法提出更加精细化的业务指标(BI),计算需要10类26项指标的支持。
新标准法增强了基础数据的颗粒度和质量要求。新标准法采用了高级方法中应用银行内部数据计量资本的特征,银行通过内部数据证明更低的资产风险水平,从而获得更多资本节约的空间,数据成为新标准法计量的重要基础。信用风险新权重法下,多种风险暴露必须依靠特定客户、业务、产品维度的数据支持,才能确定不同档位的风险权重,例如,一般公司类客户区分投资级和非投资级,权重分别对应75%和100%,而投资级公司判定需要涉及财务、风险、对外担保、利润、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等多种指标支持;针对资产管理类产品,银行可以根据可获取底层数据的程度,采用穿透法、授权基础法计量资本,商业银行无法使用穿透法和授权基础法计量的,必须使用1250%的风险权重计量,通过这种设计鼓励银行穿透到资管产品的底层数据;为满足合格缓释品的认定要求,必须额外收集质押物发行人的特定信息判定其评级级别,否则无法认定质押物合格缓释的属性。操作风险新标准法则提出了内部损失乘数(ILM)的指标,需要长达10年的、全面高质量的银行内部损失数据作为计量基础。
新标准法设置了多种计量参数来确定风险权重。应用银行内部数据计量各种风险参数和指标以确定风险权重,这也是新标准法参考高级方法的又一特征。例如,信用风险新权重法下,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可以由贷款价值比LTV参数来确定;居住用房的土地开发或建设贷款的权重是由资本金比例、本金偿还比例等指标来确定;商业银行风险暴露的权重需要通过标准信用风险评估(SCRA)的结果来决定;市场风险新标准法下,作为计量基础的多种敏感性指标是由各类金融工具的估值模型得出。
新标准法提出了支持资本计量的大量管理要求。新标准法对资本计量的精细化程度、数据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确保这些要求在商业银行落实,必须依靠配套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支持。例如,信用风险新权重法下,房地产抵押贷款适用贷款价值比LTV测算必须满足多项审慎性的管理要求;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必须满足5个管理条件才可豁免使用零转换系数;资产证券化产品需满足尽职调查原则,符合“简单、透明、可比”的认可标准(STC标准),才可获取较低风险权重;市场风险新标准法下,提出了严格账簿划分要求,严格限制账户间互转。
在资本新规新标准法的设计中,采用了趋向于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特征,高质量的内部数据为更强的风险管理能力提供依据和支持,从而在资本计量中获取更多资本节约的空间,基于这一原则,新标准法资本计量必须依靠更精细化的方法、更高质量的数据、更健全的配套制度流程。
基于上述资本新规新标准法的特点,商业银行实施资本新规的目标定位并不仅仅是合规达标。当前,属于第一档的商业银行,以及接近第一档有意愿按照第一档要求实施的商业银行,数量应该有近百家,这些银行实施资本新规则需要考虑多层次的目标定位。
第一层目标是合规达标,即按照资本新规资本计量的各项要求,“算对”风险资产,实现资本计量的合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商业银行需要在2023年年底实现各类风险指标、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计量要求,并实现配套管理制度和流程、数据治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
第二层目标是资本节约,即遵照资本新规的资本计量和配套管理要求, “算准”风险资产,通过风险管理水平和数据质量的提升,满足较低风险权重的认定标准,在新规认可的标准下降低资本权重,从而实现当前存量资产的资本节约,而现行标准法并不具备这种的资本节约空间。本文上节已经讨论过:新标准法具备了高级方法“更好风险管理,更多资本节约”的一些特征,资本计量规则一定程度触达单一客户,业务、产品维度,需要大量高颗粒度、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缺乏这些数据的支持,只能按照最为审慎的权重计量资本。由此可见,数据成了资本计量和节约的关键因素。一些银行数据基础条件较差,新标准法测算得到资本充足率还不及现行法水平,必须依靠提升数据质量的途径才有可能实现相对现行法的资本节约。因此,商业银行除了满足合规达标的目标,还应该针对银行的全量资产,围绕资本计量的基础数据,提升制度、流程、计量、信息系统的支持能力,准确计量风险,在符合新规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合理的资本节约。
第三层目标是管理赋能,即遵照新规要求,在银行业务发展中,采用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手段“管活”资本,力求减少资本消耗。既然资本新规无论在高级方法还是在标准法下都具备资本节约的空间,银行可以采用主动管理的方式,推进资产和业务结构的优化,以达到资本节约的目的。例如,商业银行可以全面分析各类资产和业务中资本消耗情况,制定资本规划方案,按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维度设置资本或者风险权重限额,在事前提供单一客户和单笔业务的资本消耗试算,运用各类风险收益指标动态监控资本占用情况,并使用一些计量技术预测未来风险权重和资本消耗的变化,提供“前瞻性”资本管理的能力,从而以新规实施为契机,实现资本管理赋能银行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升资本回报率的目标。
实施资本新规是中国银行业的必做题,首先要满足合规达标,但仅以合规达标为目的并不能反映实施资本新规的实质性价值。监管推出任何涉及风险管理的合规要求都促进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而很多监管要求对商业银行的作用更多体现在“负向”激励,银行做不好,不达标,将会遭到监管的处罚,但从商业银行的经营角度,更希望有“正向”激励作用,能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给银行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巴塞尔协议资本计量规则设计的基本原则是“更好风险管理,更多资本节约”,其实就是一种“正向”激励机制,而这种“正向”激励机制并没有充分反映在现行资本管理办法的体系下。2012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推出以来,监管机构仅核准了六家大型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实施,而现行标准法沿用巴塞尔协议II,风险权重设计缺乏资本计量敏感度,没有计量敏感度就意味着缺乏资本节约的空间,风险管理做得好不好,和资本节约基本无关。中国银行业经常讲资本约束,但没有好的方法和手段作为资本节约的抓手,资本节约的外部激励不足,自然缺乏内部推进的动力。
资本新规的推出,除了具备合规达标的“负向”激励机制,更重要的是给很多具有一定规模的银行提供了“正向”激励机制。本文已经指出:一定规模的商业银行,特别是第一档银行,实施资本新规标准法,能够获取更多资本节约的空间。正因为如此,资本新规具备了监管驱动的“正向”激励功能,顺理成章成为商业银行集约化、精细化资本管理的重要抓手。
2020年以来,一些大型商业银行已经启动了巴塞尔协议III的实施,这些银行包括国有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和部分大型城商行和农商行。这些银行无论从持续性的合规达标,还是提升内部风险管理能力的角度,都已经意识到实施新规的“正向”价值。这些银行遵照监管要求,采用一系列资本管理的新技术、方法和手段,例如先进的资本规划和预算管理方法,精细化程度较高的资本限额管理,资本消耗和风险权重预测,基于高敏感度资本计量的RAROC和EVA指标测算等,将资本新规“正向”激励机制落实到了资产结构优化、限额管理、风险定价、风险评估和绩效考核等业务经营领域,已经初步展现出实施新规的实质性价值。从长远来看,具备“正向”激励机制特征的资本新规,将会促使更多商业银行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向风险管理的良好实践不断迈进。
近些年来,以内部评级法为代表的高级方法已经在国内众多大中型商业银行落地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制度和流程规范,建立了数据、计量、信息系统等的基础能力,形成了专业人才储备,但高级方法实施也遇到了较大的挑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过去一段时期,很多国内商业银行都经历了持续的资产质量下滑,但没有明显证据显示,因为高级方法实施事前控制住了这些风险。结合对巴塞尔协议的一些负面舆论和认识,很多银行对于实施高级方法比较消极。在此,本文希望澄清一些误解,以此强调实施高级方法的价值。
第一, 对内部评级法为代表风险计量模型基本功能的误解,认为这些模型是用来“预测”未来发生的风险,模型好坏的标准就是预测能力,而且在技术层面(主要是数据和模型方法)多投入,就可以将未来发生的损失尽可能预测,从而规避风险的发生,将风险计量模型视为只要技术能力进步就能趋于完善的 “万能”风险管理工具,当银行投入很多资源去建设这套模型体系之后,并没有体现出预想的效果,特别在经济下行期并没有防止资产质量的下滑,自然对这些模型的基本功能产生了怀疑。
现代金融风险管理大量使用以数据为要素的模型方法,首要目的并不是“预测”未来,而是风险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其功能必然是“有限”的,需要考虑特定的应用条件。例如,内评法模型属于稳定性偏好的跨周期TTC(Through-the-Cycle)模型,而不是偏重敏感性的时点PIT(Point-in-Time)模型,还有这类模型主要在贷款的授信审批过程中应用,比较注重业务逻辑的可解释性,常用稳定性较高、解释能力较好的回归类线性模型,因此会牺牲掉一些捕捉风险灵敏性的能力。希望这些模型既要准确预测所有“坏”客户和业务,又不能“误伤”好客户和业务,既要求有很高的准确性,又要求保持很好的稳定性,实际上是违背金融风险本质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第二,还有一种误解认为巴塞尔协议III对高级方法施加了诸多限制,其资本节约的空间被压缩,商业银行期望通过实施高级方法来节约资本的内在动力被削弱。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反思中,强调了模型风险的问题,银行大量使用自行开发的模型计量资本,并没有真实反映风险,导致相对于监管给定权重的标准法,高级方法过度节约了资本,巴塞尔协议III将会约束高级方法节约资本的空间。
巴塞尔协议III的确给高级方法带来了诸多限制,但经过分析研究,根据一些国内银行的实践,按照新规内评初级法(FIRB)测算,反而很大可能是比现行内评初级法更加节省资本。分析其原因,一是中国银行业资产结构中信用风险暴露是绝对占比,巴塞尔协议III对市场风险高级计量方法的限制对总量资本计量影响很小。二是对信用风险内评法的资本约束主要体现在设置输入参数PD底线和RWA输出底线,前者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很小,同时,在监管机构对首批实施高级方法银行的核准过程中,对于后者设置了更严格的底线约束。所以,这些底线约束对中国银行业实施高级方法几乎没有影响。三是巴塞尔协议III初级内评法下,对公司类无合格押品抵押的高级债权,D从45%调低至40%,同时,初级法D计算公式的调整也导致更低的D结果。究其原因,可能是一些西方国家的银行认为巴塞尔委员会对于RWA输出底线约束过于严厉,为了推行RWA底线约束条件,巴塞尔委员会不得不在D参数上给出了适当的计量优惠。
综合上述原因,我国商业银行按照资本新规实施高级方法,不仅能够持续优化和改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而且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本节约空间。
资本新规将在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将给中国银行业带来一系列的挑战,本文认为这些挑战将分为短期挑战和中长期挑战,短期挑战主要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需要完成大量复杂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具体来看:一是对新规要求的详细解读和实施方案设计,需要短期内大量专业资源的投入。二是针对全行资产和业务的全面梳理,快速有效解决数据质量问题,通过信息系统实现资本计量,并制订配套制度和改造配套流程。三是商业银行2024年将面临资本要求的切换,资本充足率、资本要求、计量结果将会发生变化,将在资本管理的宏观和微观层面都带来冲击,商业银行如何在合规达标的前提下平稳过渡,将成为一项重要挑战。
银行可以集中力量加大的资源投入,在短期内解决这些挑战,但从长期来看,银行实施资本新规的中长期挑战更为显著。
一是更高的资本管理能力。新规实施以后,资本计量的敏感度提高,资产结构优化和资本管理更具挑战。对标银行之间、银行内部不同部门之间在风险管理水平、数据质量、信息系统、配套流程会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将会导致资本消耗水平的分化。有些银行,或者银行内部的有些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充分利用资本新规的“正向”激励机制,以资本为核心的创造价值,强化资本配置和考核,提升客户和业务风险收益平衡的综合管理能力,将会显示出更低的资本消耗,产生实质性获益;相反,做得不好的银行将凸显其缺陷和问题,导致更高的资本消耗,产生实质性损失。
三是更加全面细致的信息披露。资本新规对第三支柱信息披露进行了重点修订,全面提升了信息披露标准和内容,对于第一档银行要求披露70张表格,3000多项指标和超过100条描述性要求,极大提升了风险信息透明度和市场约束力。披露涉及不同资本计量方法下的风险加权资产对比、与财务报表信息的差异对比、内部评级模型的参数信息、内部评级法下各类别风险暴露的实际违约率等较敏感的信息,银行利益相关者,乃至全社会将拥有更多信息判断银行的经营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如果信息披露出现了瑕疵,或者从某些观察角度凸显出来了内部管理问题,经过市场的负面解读,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声誉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必须意识到资本新规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的挑战,高标准严要求实施新规,提升数据治理能力,落实职责分工,确保数据质量,实现精准可靠的信息披露。
资本新规实施是一项涵盖治理架构、制度流程、计量技术、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的系统工程,结合一些银行先行实施的经验,本文提出商业银行实施资本新规的五条建议。
新规实施涉及银行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目标也有多层次定位,对于大多数尚未开展的银行,试图短时间内完成所有的目标并不现实,因此,须明确实施目标定位,分清轻重缓急,合理规划实施路径,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资本新规包括1份正文和25份附件bd半岛体育,覆盖整体要求、第一支柱三大风险、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涉及上千个技术性要求,包括大量专业名词,这些专业技术对于大多数银行从业人员来说,都是比较生疏的,银行需要投入一定的专业资源来进行分析和解读,力求准确理解每项监管要求,并且设计出一整套的资本计量技术方案,不仅为了合规达标,也是为了资本管理能力提升做足专业储备。
实施现行标准法的银行容易产生一种思维定式:资本计量高级方法有资本节约的空间,但实施难度大,并且很难获得实施资格,标准法很简单,找个中台部门就可以完成。但事实上,如本文所述,新标准法已经具备了诸多高级方法的特征,复杂程度大大提升,实施涉及面广,需要银行前台、中台、后台几乎所有部门的重视与通力配合才能顺利推进,而统筹协调全行这些部门,必须依靠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充分理解与支持。
资本新规实施涉及数据、系统、计量、管理和信息披露几大功能模块,按照风险类型分成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每个交叉维度都存在不同主责的部门或者部门单元,如此复杂的职责分工必然产生诸多的部门间摩擦,因此,我们经常看到这些现象:资本计量需要各个前台部门提供高质量的数据,而前台部门无法有效落实该项工作;资本计量部门和资本管理部门对于新规实施的牵头职责不清晰,导致实施进度拖延;负责信息披露的部门和负责资本计量的部门非常关注基础数据质量,而产生源数据的部门对改进数据质量缺乏积极性;准确的资本计量需要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多个外围业务系统的配合改造,而前台业务部门和信息科技部门的系统建设规划并不能快速有效支持该项工作的落实。因此,资本新规实施需要建立高层领导机制,建立系统性的项目管理机制,明确牵头管理部门,明确前、中、后台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和配合事项,统筹协调推进才能顺利完成。
资本新规实施的核心问题是数据,无论是合规达标,还是控制资本消耗和提升资本管理能力,都离不开高质量、细颗粒度、多维度数据的支持,数据将成为新规实施的生命线和瓶颈问题。即使按照新规标准法的要求,很多商业银行在数据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以第一档银行实施新标准法为例,其中的一些银行依靠当前数据的现状,不仅不能满足监管要求,而且资本消耗多于现行权重法,资本充足率也低于现行权重法。
数据质量要求高,资本计量技术专业性强,配套流程改造较多,必然要求银行通过信息系统建设来实现新规落地。现行标准法资本计量可以依靠人工完成,但在资本新规标准法下,依靠人工方式却是不大可能的。资本新规实施所需的信息系统建设,包括两类:一是风险权重资产计量RWA系统,二是涉及资本计量的多个外围信息系统。对于前者,除了开发先进的计算引擎之外,还需要具备数据质量控制、多种计量方法对比、总账钩稽关系核对、信息披露和报表生成、数据补录、参数配置等功能。如果考虑主动性的资本管理能力提升,还需要增加资本规划,资本配置,风险权重试算,资本限额测算和管理等功能。对于后者,主要是将新规所需的数据字段、数据质量控制和配套流程落实到各个外围信息系统中,如果这项工作无法获得监管认可,银行将无法证明有能力确保数据质量和配套流程落地,则只能使用更审慎的风险权重,致使压缩资本节约的空间。
2024年年初开始实施资本新规,会带来资本要求切换的阵痛,大量信息披露也会带来诸多的不确定性。不经过充分的准备就切换到新方法,必然带来较大的潜在风险,因此,银行必须在新方法切换和正式信息披露前的一段时间,进行多次定量测算,做好充分的准备,对资本要求的变化和平稳过渡做好充分的预案,对信息披露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情境也做好预判和应对措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进而对银行实施新规的紧迫性和专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既然需要做好充分准备,银行必须在2023年年中就有能力进行覆盖全行资产、较为精确的、较高效率的定量测算。这项工作显然需要高质量数据和可靠信息系统的支持,虽然数据质量和系统建设不可能短期内就处于最佳状态,但必须满足资本要求切换和信息披露平稳过渡的需求,因此,商业银行必须以2024年年初实施为目标,倒排时间表,分清轻重缓急,抓住要害问题和关键节点,争取足够的时间进行资本定量测算和各项准备工作。
(作者为毕马威金融风险管理中国区主管合伙人,原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级专家。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其所在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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